第十六章 来时之路 (第8/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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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他的身材必须和马尔科差不多。为什么呢?因为马尔科的衣物他穿必须合身,才能避免万一斯特宾斯看见他,或在去往公共海滨浴场的路上遇上其他人,他才不至于因为衣服不合身而引起注意,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在目击者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是个大块头——整体看来和马尔科一样。
“六、凶手之前来过戈弗里家,这是最重要的。”
“你指的是那张字条吗?”
“当然,他利用戈弗里的打字机打了那张骗人的字条。但打字机从未搬离过房子,因此,打这字条的人一定曾经来过这里,或是家庭中的一员,才有机会使用这台机器。”
埃勒里在红灯前减了速。“至此,”他叹息道,“就是这样了。来看洛萨·戈弗里,就算我们怀疑她的说法,说自己被人绑在韦尔林的小屋里,关了一整夜——她有没有可能是凶手呢?绝不可能。她不会游泳,不会打字,若要穿马尔科的衣服伪装——单纯理论上而言——她肯定会拿走帽子,好掩饰她的长发。但事实上马尔科的帽子没被拿走。这就至少有三点不符。
“基德呢?不可能,理由是根据之前听到的对他的描述,他是个巨人,身材庞大,绝对穿不进马尔科的衣服。至于鞋子——你还记得洛萨是如何描述那人骇人的巨大脚丫子的吗?不不,绝不是基德。
“还有一些,”埃勒里似乎忆起了往事,露出疲惫的微笑,“异想天开的人选,比方说康斯特布尔——可怜的劳拉那位没用的丈夫,尽管仅从逻辑推理,他值得怀疑。但他从未见过戈弗里一家,不可能知道戈弗里太太有晨泳的习惯;他也没进过戈弗里家的房子一步,因此不可能打那张署名洛萨的字条。
“接下来是韦尔林,小木屋和小艇的所有人。为什么不是他?因为,就洛萨所说,他是个瘦小的男人;而且根据你的证词,我亲爱的梭伦,他也从未进过戈弗里家的大门。
“只剩库莫尔了。我并不知道他是否死亡,因此必须考虑他是凶手的可能性,然后惊异地发现他居然完全符合上述六大条件。他和洛萨极其亲密,很可能知道她和马尔科之间的事。他当然知道妹妹斯特拉有清晨下海游泳的习惯;事实上,戈弗里太太曾对我们说库莫尔经常和她一起去!他热爱运动——喜欢西班牙岬角,常常出海;他无疑对涨退潮了如指掌。游泳技术呢?好得不得了,也是他妹妹讲过的。穿得上马尔科的衣服吗?哦,合身得很,据洛萨所说,他和马尔科的身材几乎一模一样。最后一项,毫无疑问,他能轻易靠近戈弗里的打字机,因为他就长期住在家里。这么看来,库莫尔是唯一符合六大条件的人,不仅如此,谋杀案发生当晚,他是唯一能从海上来的人(除了基德),凶手肯定是他。这就是我的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