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法外狂徒张三篇二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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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前的莫灶兴都愣住了,在她的印象里,大熊猫、金丝猴这些都是国家保护动物,同时也俗称牢底坐穿兽。
只要被抓到你伤害这些动物,那百分百是要被送进去的。
但是听陈风讲的话,这些国宝就和鸡鸭鹅一样可以随便吃。
“当然了,以上我说的都是紧急情况之下,这个时候吃大熊猫,虽然客观上的确符合故意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但这是属于违法阻却。”
听完陈风的总结性发言,莫灶兴忽然就发现,法律知识以一种奇怪的方式进入了自已的大脑。
莫灶兴正沉浸在刚才关于吃大熊猫是否违法的奇特法律知识冲击中,却听陈风继续说道:“其实在法律中,紧急避险是一个很值得深入探讨的概念,我给大家再举几个例子,加深大家对于紧急避险的理解。
某一天,我走在一条偏僻的小路上,张三突然从角落里窜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刀,明显是想对我图谋不轨。
我惊恐万分,拼命逃跑,而张三在后面紧追不舍,眼瞅着前方有一辆停着且没锁的自行车,我为了能快速摆脱张三的追击,毫不犹豫地骑上自行车就跑。
虽然我这擅自骑走他人自行车的行为可能侵犯了车主的财产权,但在当时张三持刀追我的紧急状况下,我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紧急避险。
毕竟与可能遭受的人身伤害相比,临时占用自行车造成的财产损害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