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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华盛顿飞往伯明翰的一架班机上几乎一半的座位是空的。格雷厄姆拣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来,他旁边没有人。
他放下空姐发的不新鲜的三明治,把雅各比的案卷放在托盘桌上。在前半页他列出了雅各比和利兹家的共同点。
两对夫妇的年龄都是三十多岁,都有三个小孩——两男一女。爱德华·雅各比另外还有一个儿子,是前妻生的。全家遇害的时候他在外地上学。
两对夫妇都是大学毕业,家都住在环境幽雅的郊区,都有一栋两层小楼。利兹太太和雅各比太太的容貌都很迷人。两个家庭有些信用卡是相同的,订阅的杂志有一些也是相同的。
相似点就到此为止了。查尔斯·利兹是个税务律师,而爱德华·雅各比则是个工程师、冶金学家。利兹一家入的是长老教,而雅各比一家信奉天主教。利兹一家一直住在亚特兰大,而雅各比一家在伯明翰刚刚住了三个月,是从底特律搬过来的。
“随机”这个词在格雷厄姆脑海里像自来水一样频繁出现。“随机选择受害者”,“没有明显动机”——这是报纸上用的词,凶杀科调查分队办公室里的侦探们也因为愤怒和无助经常恶狠狠地说出这些字眼。
可“随机”并不准确。格雷厄姆知道大规模谋杀和系列杀人案的罪犯是不会随机选择受害者的。
杀害利兹和雅各比一家的这个人一定是看到了他们两家的什么东西,受到吸引后作了案。他也可能和他们很熟——如格雷厄姆所希望的那样——也可能根本不认识他们。但是格雷厄姆肯定凶犯一定在作案之前见过他们。他选择了他们因为他们身上有些东西和他有了沟通,而两位主妇是这种沟通的中心,然而是什么样的联系呢?
两次作案有一些不同点。
爱德华·雅各比被开枪打死时正下楼,手里拿着电筒——也许他被什么声音吵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