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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你跟弟妹准备去哪儿?”
开车的刘凯通过后视镜看了眼江晟,他今天是下定决心当电灯泡了,他必须要偷学到江晟是怎么泡妞的。
因为在他的眼里,江晟太厉害了,不但能追到比张甜甜漂亮二十倍的女朋友,更是能把女朋友驯服的服服帖帖。
从开始到现在,都是江晟做主,秦韵就像是个小女人,乖乖的站在江晟旁
边,连个人意见都不敢发表。这样子的江晟,才算是刘凯眼中的男人典范。
其实刘凯不知道,不是秦韵乖巧不说话,而是秦韵社恐,不敢说话。他把秦韵的社恐,当成了江晟的大男子主义。
江晟自然也不清楚刘凯心中的弯弯绕,反正多一个刘凯这样的朋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于是他也不藏着掖着,直截了当的说道:“我想买一把弓,再买一把唐刀,不知道刘哥你有没有门路?”
没错,弓箭和唐刀,就是江晟思考了一夜之后,定下来的末日兵器。
枪,在国内这种大环境下,想都不要想,就算末日降临,也很难搞到手。而且,就算有枪又能怎么样?枪声那么响,是生怕自己不会被丧尸发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