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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商人,顾明玉不怕龙霄想要的东西多,最怕的是龙霄什么都不要。
她喜欢一个人的方式很简单,那就是为他花钱,只要能够用钱买来的快乐,顾明玉觉得自己都可以给。
“哦?”盛思行也没想到顾明玉真的在乎这个小替身,“那你怎么知道他爱的是你的人呢,不是你的钱呢?”
这大约是所有有钱人共同面临的问题,他们想要享受爱情,可是在享受爱情的时候,也更加想要知道,自己爱着的人到底爱的是自己的人,还是自己的钱,如果他一无所有,那么他喜欢的人是否还会爱着他?
对于这个问题,顾明玉笑起来,眼神里甚至还带着少许温柔,她伸出手,让盛思行看她的手腕。
只见顾明玉白净的手腕上,正戴着一串金丝闪闪且泛着紫色的金丝楠木手串,一开始坐下说事情的时候,其实盛思行就闻到了这香味。
顶级的金丝楠木手串不会直接闻到香味,都是在隔了一段距离之后,会闻到那若有似无的香味,佩戴的时候能够让人的身体保持一种良好的状态,且心旷神怡。
盛思行的爷爷跟顾明玉的爷爷就是因此结缘,两人都喜欢这种收藏品,盛思行的爷爷更喜欢古董,但是金丝楠木也很喜欢,盛思行对这东西有所了解,看到这泛着紫光的金丝楠木手串,来了兴致。
“什么时候弄的这好玩意?你爷爷给你的么?这种好东西,让我爷爷看到铁定是喜欢的,这手串看着虽然做工不太行,可却是嵌着紫色,和着金线流光溢彩,味道也好,一定是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