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天半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启明小说www.qmxs.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把档案重新放回了柜子当中,刚刚在观察的时候我发现有这么一张纸,上面写的是出售合同。
在当初制作这个歌曲的时候,就以营利为目的而共同协力的。
在制作成功可以发售之前,大家开了一个会,在会议上定制了一个合同,如果同意出售的话,将会在上面签名,并且按下自己的手印。
打开这个合同我观察了一下,参加制作的七个女孩,全部已经同意了,而且他们签订合同之后还拍了一张照片,我可以清楚的看到照片上他们都露出一副高兴的笑脸。
至于出售的价格,则是将来这首歌曲火了之后,将由这七个人完全平分,而作为老板在这里提出来的一个意见,那就是这首歌曲为了鼓励自己的团员们不断的前进努力,所以其中不收取分成。
不管获得多大的名利,得到的好处全部属于这七个制作者这首歌曲所有的权利公司一点都不会要,因此也不予插手管理。
就是说这件事情完全是他们自己这些明星们自己所做的主张,整个公司几乎没有插手。
看来老板说的是对的,可是这样的话,那么真正的幕后凶手又是谁呢?
想到这的时候我慢慢的走出了档案室,结果就在这个时候正好遇见了被保护的那个樱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