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前景 (第3/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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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妙木着脸:“单身汉说得挺像那么回事。”
贺炎勾起嘴角:“不是我说的。”
“嗯?”
“是伊芙琳。”贺炎说,“她带我参加别人的婚礼时告诉我的,我一直记得。”
贺炎和这位养母缘分太浅,相处的时间太短。那次婚礼算是他们在一起时参加的比较重要的一次活动,所以贺炎对伊芙琳说过的话一直记忆很深刻。
“人不是非得结婚不可的。”贺炎抱着姜妙坐在床边给她科普,“有同居协议,有伴侣协议,对大多数人来说已经足够了。决定走入婚姻,那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的人才会做的。”
经过贺炎的科普姜妙才知道,在纳什共和国婚姻实质上被分了层次,恋人相爱同居久了想长久在一起,可以签同居协议,内容涵盖了从经济到抚养孩子的责任分工等内容。
再深,就是伴侣协议,几乎已经接近实质婚姻。
真正的婚姻与这两种协议不同的地方在于共同财产权和遗产继承权。只有结婚才百分百婚后财产共享,也才能拥有对方的遗产继承权。
所以对大多数生出了感情想在一起的男女来说,同居协议,或者了不起签个经济关系更深的伴侣协议,已经足够用了。真谈及结婚,就得加倍的慎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