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李云龙也要来一脚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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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风这个四人小队团,已经潜伏到军马场外,准备找机会干一把“大买卖”。
而飞鹰团这边,也就是洛蒙奇在走马上任,当上飞鹰团团长的第二天。
一大早,他就把飞鹰团的所有战士,全都召集到了一起。
他也准备开始搞事了!
不过,在搞事之前,“弘扬”一下专属他洛蒙奇的“土匪式”战斗作风,是一件必不可少的工作。
“我来这之前,听说老总称呼咱们飞鹰团啊,是一个发面团,现在我也不想多说,毕竟,咱们之前确实打了败仗不是,挨骂也是属于活该,没话好说。”
洛蒙奇虽然才来飞鹰团两天,但是面对站在自己身前的几百名飞鹰团战士,他把自己代入到了飞鹰团,就是要表明我洛蒙奇,不是新官上任,而是同为飞鹰团的一员。
这是一种语言艺术,洛蒙奇无师自通的“特长”!
“弟兄们,知道我洛蒙奇喜欢什么吗?”
低谷气氛起完步,准备推动情绪的洛蒙奇,踱步在队列前头,扫视了一圈众战士后,接着说道:“我喜欢野狼,狼这种畜生天性又凶又滑,尤其是群狼,老虎见了都要怕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