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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水能利尿排毒。”过小帅纠正道:“百利而无一害。”说着又喝了一口白水,指着隔壁屋子里的程春娜道:“一个没有发育好的小姑娘而已,拿票子一砸,我就不信她不能乖乖的跟你上床。你说你,人也不小了,偏偏玩儿什么情趣。情趣很好玩么?有这个培养的时间,三五个女人都上过了。”
“你不懂。”潘彦森老气横秋的道:“你那叫种马,滥交。咱这个是谈恋爱,格调大大的不同。”
潘彦森的兴趣在于苦苦追求的过程,追到手上过床之后,再弃若敝履。用潘彦森的话说,只有有感情的嘿咻,才可以的道最大的乐趣,女人的那种投入感与花钱找小姐买来的叫床声,决计是不一样的。
只可惜潘彦森现在得不到最大的乐趣,连退而求其次的小乐趣都找不着了。
兄弟不给力,当大佬的也是光杆司令。小兄弟不给力,也只能是脑海中YY一阵,难以投入到现实之中了。
“格调!你懂什么叫格调么?算了不和你说了,我们两个有年龄差距,有代沟。”潘彦森比过小帅小不到十岁的样子,从小很喜欢跟在过小帅的屁股后面一起玩打仗啊什么的游戏,偶尔也会在过小帅的授意下扒一下下七八岁小女生的裙子为乐事。原本过小帅的意思是扒裙子就要找那些十三四十四五的小女生才有看头,不过潘彦森怕挨打,轻易的不敢出手。
“屁话。我比你多活十年,还不知道什么叫格调?不懂格调,能把这里起出这么动人的名字么?听听,春宵会馆,多有意境的名字啊。”过小帅摇头晃脑的吧嗒吧嗒嘴,品咂一番自己的格调。
“还不如拼爹会馆好听。”潘彦森无动于衷。“简单直白,比什么不强?格调这东西,假装是假装不来的,哥哥你还是省省吧。”
过小帅表示不服气,道:“好吧,就算这起名字上面,哥哥做的不够有格调,但我还是知道什么叫格调的好不好?你住都市,我住乡村。你喝酒,我喝水,这就是格调。你看美女,我看白云。这么简单的事情,不要欺负哥哥不懂。”
“我说的是找女人。”潘彦森道:“和你说的不是一回事。找个漂亮妞,就要身心一起俘获才算本事,要不然跟挺尸似的,玩儿起来都没意思。花钱买来的那个就更别说了,假得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