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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趁自己醉酒,荣乐啤酒厂副厂长史京波的儿子史兴杰诬陷自己偷了厂里旧机器。
“赔偿1万块,否则就去踩缝纫机。厂长出差了,我就代表厂里给你 3 个月时间。”当时史京波假模样假样的说。
正是这两人,害得自己家破人亡。
其实史京波根本就没想过林天能拿出钱,这父子俩配合,只是想把他当替罪羊。
提出那所谓的“1万块赔偿”——在1988年,这是个普通人根本负担不起的天文数字。
1988 年,华夏国国民人均月工资才 80-150 块左右。
年轻懦弱的林天,自然是顾不上江晚秋母女。
在恐惧中,连夜乘上了南下的火车。
逃跑了。
而身为罪魁祸首的啤酒厂副厂长,害怕事情败露,三天两头安排小混混上门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