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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很多人其实都已经猜到了,文刀既然是大汉集团的人,那么版权就一定会给大汉集团,可就在人们议论纷纷的时候,大汉集团突然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感到惊讶的举动,那就是把《盗墓笔记》的版权,给了一家以前没有听说过得小公司。
这家公司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大唐娱乐,据说老板是一个十分年轻漂亮的女孩,而且这家公司刚刚成立不久。
之所以把《盗墓笔记》的版权卖给大唐娱乐,原因也很简单,其实说白了刘志成不想看到苗小妙花费好大心血创办的公司,撑不过一个月就倒了。
没错,大唐娱乐的大老板就是苗小妙,由于在大汉集团当中,周夏菲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很多事情都必须经过周夏菲同意才可以去干,这就使得苗小妙心里十分的不爽,凭什么自己干一件事情还必须和你说,所以苗小妙一气之下脱离了大汉集团,另起炉灶,创办了大唐娱乐。
苗小妙想自己当老板,而且要和周夏菲对着干,争取在未来的几年当中,自己的大唐娱乐把周夏菲手里的大汉娱乐给压下去。
想法是好的,但是实施起来就有些难了,苗小妙当初创办这个公司的时候,找的司娜,司娜这个女人,很有头脑,也很有手段,当司娜得知苗小妙从大汉集团出来,而且没有缴纳任何一份钱的违约金后,她的心思便活泛起来。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艺人合约没到期和经纪公司解约而不赔偿违约金的,苗小妙是惟一的一个,大汉集团和大汉娱乐根本连提都没提。
意识到这一点后,司娜便联想到了和苗小妙一起参加舞会的那个男人,如果司娜猜的没错的话,那个男人很可能和大汉集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那个男人绝对不简单,能让苗小妙不背负违约金就从容离开大汉娱乐,能简单的了吗。
期初,苗小妙的确创办了公司,而且手底下也有一些人,但是那些人可都是奔着司娜来的,名义上苗小妙是这家公司最大的老板,可是到底有几个人能听她的,愿意听她的,这很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