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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初三的最后一个学期的最后一个月,离愁别绪充塞校园的时候,我们不可调和的矛盾,才发生质的转变,彼比挑衅的目光不知不觉换上别的色彩。说明白点,我们不可思议相互喜欢上对方。
开场很戏剧性,别的男孩给她递情书,她看也不看,就把夹着情书的课本递给我。我看到情书,心情变得很激动,好像珍宝就要被人多走的心痛,就这样她成为了我的名义上的初恋。
本来很美好的一段感情,却随着毕业季中断,她五分之差,选择去了南方,我进了县成里的重点高中。
三年来,她好像失踪了似的,音信沓无,打探过几次,没有收到她的任何信息,我也逐渐淡忘了她的记忆。直到今天,杨杰提起来,才发现,走进社会的我,仍然在乎她。
离家之前,总觉得要帮父母做点什么,才能弥补我内心的愧疚之情,站在家门口,看到一位风年残烛的老人,挑着水桶微微颤颤的走在路上,心里顿时有聊主意:我要打一口井,永久性解决吃水的问题。这样,我不在家,母亲也不要去挑水,也帮助到附近的邻居。
每天早上去山脚下的水井担水,是我在家时必做的功课。从家到山脚下的水井,小说也有四里路,如果我不在家,灭,母亲也得像刚才的老人,每天劳累完。还要走几里路去挑水。
当我喜滋滋的把决定告诉母亲时,从她眼里,看到的是将信将疑的眼神。这也不怪她,我一向办事情就不牢靠,就像这次辞职一样,完全是任性而为。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放弃,反而更激起要改变她看法的决心。中午吃完饭,我扛起锄头,来到家门口的空地上,开始挖井。
到目前为止,村里祖祖辈辈都习惯去山脚挑挑天然的山泉水。看见我在门口舞动锄头,好奇的过来问过究竟。听说我要挖井,围过来的一阵哄笑,认为我在说笑话,没人相信能挖出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