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府县生活4 (第1/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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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我下午放学后想和同学去书斋看看书,可不可以呀?”
这日吃过早饭,顾兆照例短打脱了换校服。黎周周给相公系好帽子,嘴上说:“相公想去便去,我之前路过书斋,离家里也近,等会。”
说完从柜子里掏出了荷包,从里拿了一两银子递给相公。
之前相公拿回来的四两银子全交给他保管了。黎周周本来想让相公自己拿着,平日里买书买纸也方便,可以买点好的了,谁知道相公说:“诶呀我丢三落四的,万一掉了呢,老婆你给我管着,以后每天给我零花钱就好。”
之后几天,黎周周每天给相公十文钱零花钱。最初是给二十文的,相公说早上在家里吃,中午学校管饭,一天花不了几个钱,不用那般多,黎周周便减了一半,定了十文钱。
可现在相公下午要去看书,去书斋要是买个书那就贵了。
“不用给我银子,郑辉买,我跟过去看看,要是有想买的了,过两天订了后我自己手抄。”顾兆说。
书斋这个规矩,顾兆还是听郑辉说的。这也是书店老板跟对书院学生的优惠,凡是在书斋里的书,印刷本是最贵的,其次是别的书生手抄本,五折的样子,还有一中就是可以押了钱,将书拿回去自己手抄,前提是不能损坏印刷本书籍,有污点、折损。
最后一中原价三折左右。不过其实加上自己的纸墨,四折左右。
大多数贫寒一些的书生都是选择手抄本,省时间,顾兆觉得后者好,抄书也能先顺一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