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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十三岁那年,市局举行了警嫂座谈会,有孩子的都携带孩子去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我心里的偶像,传说中的天才女孩林甜甜。
白白嫩嫩的,眼睛像小鹿一样,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好看的不像话。
成年后听到别人说,小学生那么小,懂什么喜欢。
但我觉得,我从那时候起,就喜欢她了。
只不过那时候的喜欢,是很想很想认识她,和她交朋友。
而后来的很多年里,这份喜欢慢慢升华,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坚定,我越来越确定,那就是想把她变成家人,与之共度一生的爱情。
那次警嫂座谈会,我在她面前各种搞小动作,企图引起她的注意,我一直看着她,但是她一直看着她爸爸,没有注意到我。
我最终还是没有能鼓起勇气说出我想和她交朋友,因为那时我还是个小萝卜头,比她矮一些,这让我感到在「心上人」面前很没有面子。
我决定以后每天坚持喝牛奶,下次见她,我要长的高高的。
可是,下次见到她时,她却成了一个全家被灭门,唯一幸存活下来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