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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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这一次,谢书林说的是“你们”,玉珞看了折霜半天,见她一言不发,但似乎并没有意见的样子,便转头对谢书林点了点头。
谢书林说,每一个魔族死后身体都会随一身修为散去,化作天地灵气,归入四海八荒,永不重聚。故此,魔族往往比其他种族更为惜命,因为他们无法来生,是这六界中,唯一一个入不了轮回的种族。
数万年来魔界皆是弱肉强食之地,没有一定实力的小种族根本站不住脚,可魔族中偏偏有一个分支名为枯灯,他们体质极弱,身上若落下伤口几乎无法愈合。不过,他们的战力向来极其强悍,因为他们的功法就同他们的名字一样,每次使用皆以燃烧寿命为代价,直至油尽灯枯而死。
人类的生命虽然短暂,但修行能力其实比妖魔都高出许多,这也是为何一些道士看上去年岁不高,却总能追得修行几百甚至上千年的妖魔四处逃窜的原因。正因人类有此特性,枯灯族为尽量尽量减少寿命的损耗,时常暗中到人界寻找举目无亲的孤儿,将其带回族中,用优胜劣汰的残酷形式择出资质较优的,签订血契后再训练成一个又一个“武器”,让他们为自己卖命。
不过,一个人口不多的小种族光靠暗中培养的“兵器”并不够在魔界站住脚,数万年来,他们都深谙趋炎附势之道。如今魔族以赤眼血狼族为尊,他们便也就时常捧着金银珠宝、美女佳酿前去进贡。
从小便被训练歌舞仪态的栾烟,便是枯灯族准备送往赤眼血狼族的美女贡品之一。
她本该像其他贡品一样,靠着一副美丽的皮囊,被某位贵人相中,为奴或是为妾,过完属于自己的一生。可命运似乎听见了她内心深处的不愿,一次偶然的遇险,让她注意到了一个身手不凡的人类暗奴。
那一日,她特地留意了一下,那人镣铐之上刻着两个字,“十一”。
他是某一批的百来个人类孩子中,第十一个活着走出囚牢,获得签订血契机会的暗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