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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琅咬一口胡萝卜道:“此物可比肉精贵的太多了。”
嘴里咬着肉的东方朔道:“某家宁愿吃肉!少年时随兄嫂过活,日子过得艰苦,每每有肉食吃,都是先紧着我兄长吃,我们只能吃毕竟,只有兄长吃饱了,才能有力气养活我们。因此,某家少年时就发誓,愿意此生吃肉到老死!”
云琅端端酒杯叹息道:“先生随意!”
肉食者鄙这四个字很多人都知道,这四个字出自于《左传》,书里面将肉食者引申了一下,指的是权威者,认为食肉者大多目光短浅,没有长远打算。
吃肉算得上是人的一种本能,就热量而言,肉食比粮食更能为人的生存提供更多的热量。
爱吃肉,也是一种珍爱生命的本能,其实没有什么错。
能与东方朔比赛吃肉的,只有老虎,当老虎从嘴里吐掉一根猪骨头的时候,东方朔恰好也吃完了盘子里的最后一块肉。
吃肉跟喝酒是最配的,很显然,东方朔是知道这个道理的,所以,他抛弃了酒杯,开始用大碗来喝酒,一坛子酒下肚之后,他就扯开了胸襟,露出白皙的胸膛大笑道:“今日吃肉吃的痛快,喝酒也喝的痛快。既然主人家不满某家先前在云氏的话语,现在就能敞开来说了,听某家一一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