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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合色旗袍穿在孟婉秀身上意外合适,玲珑身段,肌肤赛雪,露出藕臂白得晃眼。她的身子仿佛天生不该藏进普通的袖袄里,合该由旗袍裁剪出来。
只是旗袍的主人总爱低眉顺眼,有些怯懦。故而,尽管孟婉秀身材顶好,远赛过其他女人,也没能将旗袍的优雅与媚而不俗穿出味道。
孟婉秀眉毛淡秀,眼睛如盈盈一痕水,长相偏古典美人,温婉端庄。
可这样的长相,放在时下来说,美则美矣,却毫无灵魂,不够时髦,也不够新派。
她不习惯穿旗袍,也不喜欢。不过这是傅羡书头一次带她来上等舞场,他让她穿,孟婉秀只好听话。
傅羡书是她的未婚夫。
两个人婚约定在傅羡书十二岁那年,那时候,孟婉秀也方才九岁。
孟家是书香门第,祖上出过状元郎,在无锡是有些名望的,与傅家世交。
孟婉秀是家中最小的女儿,性子合名,温婉灵秀,知书达礼,因此很得傅羡书的母亲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