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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的义愤填膺,似乎是没办法容忍沈妤的罪行,胸膛起起伏伏,很是生气的样子。
尽管这件事情早就有传闻,从当事人嘴里说出来,仍旧引起了不小的骚动,听审席上议论纷纷。
寡妇爱上小叔子,遭到长辈的反对起杀心,这种事情违背了基本的纲常伦理。
二房这边的律师西装革履,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见火候差不多了,他道:“法官大人,这桩案子人证物证俱在,盛家二房的人是人证,沈妤身上沾了血的衣服是物证,请法庭还原告一个公道。”
法租界的法官是一位微微发福的中年人,金发碧眼,他身边站着两名翻译。
法租界也有不少桐城人,他的观念和当地人不同,在案子上也没有太多情感的投入。
他例行公事,问沈妤这边的律师,“被告可要反驳?”
律师斯斯文文地扶了扶眼镜,道:“我想请问原告,你说被告和盛老夫人关系不和,可有什么证据?据我所知,被告沈小姐当天是应邀去参加盛家的宴会,事后还被老夫人留下单独说话。要是真的关系不和,沈小姐怕是连请柬都拿不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