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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毓替周宏远脱掉鞋子和湿漉漉的衣服,只剩下一个裤,头,箍在身上,随后从卧室抱出被子,掖好被角将人好好裹进去。他倒了杯水,特意滤了好几遍,待水不热不凉刚好喝时,才唤醒周宏远。程毓一只手端着玻璃水杯,一只手拿着两颗药片,温声道,“来,喝水,吃药。”
周宏远许是烧迷糊了,又许是这一刻时光太过仁慈,眼前这人又太过温柔,他竟有些分不出今夕何夕了。他一张脸通红,头发乱糟糟的,接过药和水杯的同时点点头,有种不合时宜的乖巧。等周宏远吃过药、喝过水,程毓才放了心,刚要站起身来,却被周宏远一手抓住。
程毓本想甩开,可周宏远的手滚烫如炽铁,让程毓的心一下软了,他回过头,看着沙发上这个脆弱而无助的男人,说,“我去做饭,你吃过饭,就赶紧走吧。回北京也好,睡酒店也罢,总之别缠着我了。”
周宏远苦笑了两声,声声唤他“叔叔”。
以前,每每周宏远睡觉时怕了、心里不踏实了,总会唤程毓“叔叔”,没什么意味,可每每程毓听到了,却丝毫不嫌烦,温声回他,“叔叔在、叔叔一直守着你。”往日的点点滴滴都历历在目,只是这一幕幕皆成了时光里干涸的标本,只容人瞻仰赏玩。
听到周宏远叫自己,程毓的身影晃动了一下,却没再停留,不一会儿,厨房里传来洗菜与切菜的声音,声声入耳,熟悉地令人心里发疼。
失去意识前,周宏远心里最后一个念头是,有多久、有多久没吃过程毓为他做得饭了?又有多久没吃过一口家常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