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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有天赋的人特别多。但真正能混出头来的,不是有天赋,而是在天赋之外,还要付出比普通人十倍百倍的努力。
“嘎吱!”
舞蹈室紧闭的大门被人推开。一米七五的温葆同学从门外钻进来,手里还提着从食堂买的午饭。有陶暮最爱吃的土豆泥和烤羊腿。
“还练呐!先吃饭吧。”温葆光着脚走到陶暮旁边,席地而坐:“杜康和小褚子刚走。本来想招呼你出来吃午饭的。又怕耽误你加练,就没舍得叫你。反正也不是不见面了。”
男人之间,就算关系再好,也不会太腻乎。温葆将陶暮的盒饭递过去:“寒假你有什么安排吗?我是说,想不想拍戏?”
“有人找你拍戏啦?”陶暮掰开筷子,将土豆泥倒进米饭里和吧和吧,还有点嫌弃:“你怎么没给我加点香菜?”
“口袋里呢,单独放的。我还给你放葱了。也没外人,你随便吃,我不嫌弃你味儿大。”温葆见陶暮找了半天没找着,自己凑上去把香菜包翻出来,递给陶暮:“是有个剧组,请我去演个小配角。估计拍摄时间也不长。抗战戏,我在里边演个汉奸。”
温葆一说,陶暮一下子就想起来了。那确实是温葆第一部戏。是个大牌云集特别靠谱的抗战戏。温葆在里边演个出场戏份不到三集的小配角。跟男主角和男二号的对手戏最多。
男主角是业内有名的老戏骨,男二号是龙腾娱乐力捧的年轻演员。结果对戏的时候,男主角跟温葆的戏份还好,两个演技贼溜的戏骨一道飙戏,看的所有观众大呼过瘾。到了男二那一集,温葆的演技把男二碾压的渣都不剩。嬉笑怒骂浑然天成,也让所有观众一下子就记住了那个出场不到三集的小汉奸。
后来这天生怕死的小汉奸为了救男主角被敌寇杀死的时候,很多观众都看哭了。陶暮第一次看那段戏的时候,也看的眼睛热热的。总算明白什么叫演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