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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葆是早就打算签在陶暮公司的。他本身就很佩服陶暮的演技,而且对自身的规划比较清楚,只想当个演员,不想当什么明星。所以在《血肉长城》剧组跑过龙套之后,温葆就下定决心,直接把经纪约给签了。这个决定也得到了温家全家人的认可和赞同。毕竟以温家和宋老爷子的关系,温葆签在陶暮的影视公司,他们也更放心。
跟温葆的想法差不多,杜康也直接签约了。杜康的性子就决定了他本身就不是那种有特别强的职业规划的那种人。属于走一步看一步得过且过的类型。要不然上辈子也不至于从演员发展到谐星最后又走上幕后导演的道路。不过这辈子有陶暮盯着他,杜康的星路显然会比上辈子更顺当点儿。
跟这两位室友相比,褚遂安原本是有其他安排。不过眼见寝室仨人都在同一个影视公司,他也就不想折腾了。褚遂安想的很好,反正以陶暮的资本和人脉,就算公司不拍剧,陶暮也能把他们介绍到其他剧组。而且签在陶暮的公司他自己也能放心。至少不会出现什么烂糟糟的事情。甚至如果不想参加酒局饭局的话,有陶暮在前面挡着,他们也不用去。
褚遂安在朋友面前比较闷骚憋坏,其实在外面就很内向。他确实讨厌各种陌生人凑在一块互相吹捧的那种交际氛围。如今签在陶暮的影视公司,上到老板下到同事他都熟,工作氛围也很自在。估计也不会向上辈子那样,到最后甚至得了社交恐惧症。
至于其他同学的想法,三只室友也打电话向陶暮转告了。陶暮之前忙着其他事情,也没想起来。这次是骆曦提到《血肉长城》的庆功会,陶暮才想起来的。所以就给周大律师打了个电话,问一下经纪约的事情——亲疏不同,而且潜力不同,陶暮显然不能把签给温葆三人的合同同样签给其他同学。
在这一点上,陶暮特别分得清里外人。所以有时候就连他小齐爸都嘲笑陶暮其实特别不适合做公司管理,太任人唯亲。信得着的全都是自家人。这种情况下新人其实很难出头。还建议陶暮可以采用职业经理人制度。
陶暮也知道自己有这毛病,可他上辈子被人背叛成习惯了。再好的公司制度不也需要人来管理嘛。陶暮可不希望自己在外面打拼,一不留神后院儿又有人给使绊子。所以他宁可把公司交给自己人,也不想交给不信任的外人。
好在陶暮能信任的亲人本身就是一个顶十个那种。就连看上去不太靠谱的周慎行,之前专精经济法,公司法,商业官司,后来加入飞讯网后,又及时攻克了经纪约这一块。不但自己赚的更多,也能更受陶暮的器重。
周慎行原本以为陶暮给他打电话是为了谈沈毓的事情,结果陶暮压根没提这一茬,谈了一大堆经纪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