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第 62 章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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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暮觉得在夜色里对他最好的就属老板刘耀和他老婆孟齐。陶暮为了巴结大家,总是给大家做饭吃。那会儿他才十四五岁,因为长得好会说话,卖酒都比别人赚得多。他帮凯文哥代唱,一晚上唱下来光小费就能收七八万,站在吧台里给人花试调酒,整个酒吧的小姑娘都围过来看他。不过有时候也会碰到糟心事儿。比如被喝醉酒的客人狂扇巴掌撒气;被人拿一叠钱砸脸上逼他喝酒,喝一杯给他一千块钱;还被客人纠缠过要他出台要包养他的,什么人都有。
后来刘耀就把他摁在后厨让他帮忙做饭,不让他出去了。陶暮在宋记和西餐店都打过工,什么都会做。而且客人特别认他的手艺,一碗蛋炒饭耀哥敢卖七十八块钱。但陶暮不喜欢在后厨呆着,刘耀和孟齐就哄着他,愿意给他分成。一碗炒饭卖七十八,分他一半。一碗酒酿丸子卖六十六,分他二十。
陶暮的荷包一下子就鼓起来了。但他跟夜色里的人学的花钱大手大脚,贪图享受,就算赚再多钱他也剩不下来。而且他还攒钱把宋老头那四合院的电路给重新改造了。给宋老头换了新的液晶电视,电冰箱和空调,还把茅厕改成抽水的。宋老头嫌他有两个钱就骚得慌,他就糊弄宋老头,说他以后回来也得住,屋里破破烂烂的他都不爱回来。
宋老头就不说话了。结果四合院改造好了他也没回去住过。毕竟四合院再改造也就是那么一个大破院子,哪里有高级公寓住的舒服。
再后来他在夜色还认识了几个时常过来泡吧的小模特。那些小模特跟他玩的好,就撺掇他去当模特,给那些线上的商家穿衣服打板。陶暮长得好,是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能穿出自己的风格来。那些线上商家都喜欢用他。可惜陶暮去的不是时候,他是冬天去的。大冬天在没有暖气的摄影棚,还得光着膀子让人照相,一照照上好几个小时,冻得陶暮直打喷嚏,回家就发烧了。赚的那几千块钱都买药了。
孟齐照顾他的时候顺便数落他,傻了吧唧的有福不会享。天天在夜色后厨呆着多好,一整个晚上也做不上几道菜。轻轻巧巧的赚那么多钱。不比大冬天的出去挨冻强多了。
那会儿陶暮还挺单纯,没听出来孟齐和刘耀是担心模特圈太乱,小孩儿不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再学坏喽。所以不想让他跟那帮模特交往太深。
陶暮就觉着当模特确实挺苦的,也不好玩。所以后来那帮模特再叫他,他就不去了。但是陶暮又对拍照感兴趣了。他去找给他拍照那摄像师,让人教他拍照。学成以后就在那摄像师的影楼兼职。那摄像师在业内挺有名气,偶尔还会接明星海报。他让陶暮给他当助手,陶暮也就顺势接触到影视圈。
那会儿正赶上陶暮上高三。他本来是想高中毕业后不念大学,直接打工的。反正他觉得念大学可能还没有他现在赚的多。结果那摄影师,还有广告公司的助理都建议陶暮报考影视学校。还说陶暮长得这么好,又这么聪明。只要从科班念出来,肯定能当大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