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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一时间,梁欢欢正开着天然二的车,走在一条颇为古韵的街上,周围绫罗绸缎密布,宝剑古琴鳞次栉比,酒肆间穿着粗布短衫的小二、绸缎马褂的掌柜、路上不经意出现的几声几近失传的吆喝声,冰糖葫芦、剃头、磨剪子,恍惚间就能给人一种穿越了时空的错觉。
“这地方啊,就是这边最有名的坑爹一条街。”梁欢欢似乎深受其害:“东西贵到吐血,一街的骗子,那些说是周朝的,其实都是周六的。反正知道的人都不会在这地方买东西。”天然二吐了吐舌头:“我知道这里呢……我小时候在这帮人摆过摊,卖煎饼,还被人偷了饼,被老板骂了好久呢!”
“煎饼西施的童年也很悲痛嘛!”梁欢欢嬉笑着指着前面一间看似很不起眼的古董店:“咱们的目的地。”
两人下车之后,径直走到了那家孤零零戳在角落里的那家挂着破旧幡子的古董店门口。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发现里头并没有人,那些说是古董的东西脏兮兮地陈列在货架上,别说让人去买了,天然二甚至都不愿意去碰他们。
梁欢欢走进去晃了一圈,往地上吐了口唾沫:“我三年前来这的时候就是这德行了,一点都没变。”
说完,她抄起桌上一个青花瓷的碗啪的一声就摔在了墙上,瓷器立刻碎裂成许多块,并发出轻快的脆响。
“哎哟哟,我了个亲娘叻,谁啊谁啊!”
碗碎之后不到两秒,从挂着门帘的后屋里就传来了一个很难听的男人声音,声音就像是还没发育完全的公鸭嗓子,带着指甲刮黑板的音波频率,让人听得直牙酸。
“他曾经被人灌过硫酸,能捡回来一条命已经是奇迹了。”
随着梁欢欢的介绍,门帘被掀了开来,里面露出了一个大概二十五六岁的男人,穿着普通的外套皮夹克,长得还算不错,不过鼻梁上那道疤痕却给他平添了一分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