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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家里的关系跟钱财铺路,才来当的兵,哪是当兵,其实就是为了好玩。
那时候,他一来就当了十六队的总队长,年纪才刚过21,唇红齿白,肩宽腰窄,穿衣打扮还带着浓浓的少年感,稚嫩得遭不住,就是一个毛儿还没长齐的小孩儿。
队里很多人不服。以马明俊为首的一批大了他几岁的战士整了他很多次,但没有一次成功了。
有一次,他们在宿舍里关上门,把他套被子里揍。
部队里新兵被老兵欺负,是稀松平常的事。
结果古皓白一个人干翻了马明俊他们六个人,把他们一个个的揍在地上起不了身,还连夜叫他们写检讨,大冬天的,让他们只穿背心跟短裤,去零下十几度的户外哨岗上罚站。
第二天,他们才知道他在来边境之前,就在北城的部队里立了很多战功,不来这西北边境,就算在北城人才济济的陆军指挥部里,都能节节高升。
更不要说是到这荒山野岭又人员跟资源都不足的边防部队来。
是金子,扔到哪里都闪光。
马明俊那次被古皓白彻底征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