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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知渝终于能找到事情干了,按照穿越小说的惯用套路,她的手艺完全能去支一个流动小吃摊,说不定能一路干到酒楼去,但这个朝代并不缺少吃食,外面卖的小吃也很多样化,真要说起来,可要比现代社会健康多了。

而且,温知渝懒啊,真的让她去干那些吃食生意,她做出来的吃食再好吃也得亏本,毕竟做吃食生意的,最重要的就是要勤快,而她显然勤快不起来。

温霁刚去上学的时候,温知渝还记着爬起来给他做早食,可温霁看着自己阿姐那样子,喝着粥的时候,险些将脸埋入碗中,送他出门的时候更是哈欠不停。

“阿姐不必同我一起早起,我每日醒来之后将早食温一温就好。”温霁劝过几次,毕竟书院中很多同窗,早食都是带着一个饼子,路上吃了填饱肚子就是。

“一日三餐,早食是最重要的,不好好吃早食,对身体不好。”温知渝倒是挺坚持的,温霁是本来就起得早,温知渝起来的时候,温霁就已经在院子里背书了。

古代小孩上学比她小时候可不一样,那可不是一般的刻苦,刻苦的都有些伤身了,早食当然重要了,不过,温知渝也只有在做早食的时候,辛苦那么一下,等到温霁去上学了,她转身就去睡回笼觉了。

真要是去做吃食生意,她得起的比这还早不说,回笼觉也没了,温知渝仔细想了想,确定自己不是那块料。

如今家里有了李婶,温知渝就更懒散了,反正这家中三个人,两个都是勤快人,她勤不勤快的,好像也不重要,更何况,温知渝睁开眼,看着坐在她旁边的温霁,温霁拿着一把小刀,将果子的皮削干净之后,还切成了块,然后插上削好的小竹签,才将果盘递给了温知渝。

这感觉,像是温霁在照顾她这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一样,活像是个被奴役的小可怜,温知渝想着,沉默片刻,将果子吃进嘴里,算了,至少她还是花钱养着温霁的。

“阿霁,你这两日学习如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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