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狄寨主约法3章 林教头操练兵马 (第2/8页)
太玄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启明小说www.qmxs.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好,那我这第一条规矩就是,我等虽然占山为王,但不是土匪草寇,我等乃是义军。”
“何为义军啊,就是上应天道,下顺民意,扶危济困之军。”
“既是义军,便不可与草寇同等行径,日后我等梁山兄弟,不得滥杀无辜,不得强抢民女,不得侵扰百姓,不得掠夺民财,另外,朱贵兄弟酒店里不可再随意杀死过往客商,坐那卖人肉的生意,只打探消息便可,以上几条规矩,都听清楚,违令者斩!”
不许滥杀无辜自不用多说,强抢民女这件事情是说给周通听的,毕竟他有过前科。
但这不许掠夺民财,就惹得众人面面相觑,你看我,我看你。
这狄泉虽然说他们不是草寇土匪,而是所谓“义军”,也只不过是换了个称呼而已,在外人看来,他们还是占山为王的强盗而已啊!
既然是强盗,日常山上的吃穿用度,柴米油盐,自然不可能去买,都是抢来的,土匪草寇的财源自古以来,哪有自己种地打粮,经商致富的?不都是靠着拦路抢劫,打闷棍、绑票弄来的,所谓的劫富济贫,说白了也不过是吃大户。
要是不去抢别人的东西,那他们在山上吃什么呢?总不能守着八百里水泊吃鱼吧!
像是李忠、周通、杜迁、宋万,当惯了山大王,抢惯了百姓财物的人,都面露难色,对于这条规矩的疑问,都已写在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