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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她说。
“哦,是的。”奥利凡德先生说,“新的小巫师。来自麻瓜家族。”老人银白色的眼睛扫过赫敏的父母,格兰杰先生打了个寒战,“魔杖是巫师的半身,对巫师的一生有非常大的影响。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大多数人一生都不会更换他们的魔杖,因此你要学会珍惜和爱护你的魔杖。你叫什么名字?”
“赫敏,赫敏·格兰杰。”
“好的,格兰杰小姐,来吧,让我看看。”他从衣袋里掏出一长条印有银色刻度的卷尺。“你用哪只胳膊使魔杖?”
“嗯。。。右手吧。”赫敏犹豫了一下—实际上她两只手都可以使用—左手使用物品的灵活度甚至还高过右手。不过为了不会显得与众不同,她还是选择了大家比较习惯的右手。
“把胳膊抬起来,好。”奥利凡德开始为赫敏量尺寸,先从肩头到指尖,之后,从腕到肘,肩到地板,膝到腋下,最后量头围。他一边量,一边说:“每一根奥利凡德魔杖都具有超强的魔法物质,这也就是它的精髓所在,格兰杰小姐。我们用的是独角兽毛、凤凰尾羽和龙的神经。每一根奥利凡德魔杖都是独一无二的,因为没有两只完全相同的独角兽、龙或凤凰。当然,你如果用了本应属于其他巫师的魔杖,就绝不会有这样好的效果了。”
当量到两鼻孔间的距离时,赫敏发现卷尺已经在自动操作了。奥利凡德先生正在货架间穿梭,忙着选出一些长匣子往下搬。
“好了。”他说,卷尺滑落到地上卷成一圈,赫敏有趣的发现卷尺一扭一扭地钻回了他的衣袋里。“那么,格兰杰小姐,试试这一根。山毛榉木和蛇神经做的。九英寸长。不错,很柔韧。你挥一下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