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第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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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琳是个穷苦人家的女孩子,受过高中教育,朴实而善良。我常觉得她心中有个无价的宝窟,你可随时在她身上发掘出宝藏来。回到桂林,我们家庭的富有吓倒了她,成群的仆人使她手忙脚乱,故意刁难的老人家让她暗暗流泪。但,她是相当坚强自信的人,在一年之内,她克服了所有的困难,也收服了所有的仆人。你不会找到比她更成功的主妇,也不会找到比她更得人心的主妇。大家都喜欢她,而她,也从没有主人架子。她快乐,无忧无愁,爱唱歌,爱笑,爱闹。她的笑语之声,随时随地飘浮在那栋古老的宅子和深广的花园里。”
“没多久,深院大宅使她厌倦了。她是个完全闲不住的女子,她种花、养草、养金鱼,这些,仍然不能让她满足。她有颗太善良而不甘寂寞的心,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染上了一个收集癖——她收集一切小动物,多半都是病弱无依而骨瘦如柴的。猫、狗、兔子、鸽子……无所不养。常常,她到外面去逛一趟,就抱回一个小脏猫,或者被抛弃的小狗——长了满身的疮。她会不厌其烦地给它们治疗,照顾他们,畜养它们,看着它们从瘦弱变成强壮,她也就快乐无比。”
这种收集小动物,起先我也觉得很好玩,看她那么热心,也分享她一份快乐。但是,逐渐地,家中鸡飞狗跳,变成了个‘病残动物园’,总觉得不大是滋味。虽然说过她几次,她却依然故我,而且,她又有一篇大道理,振振有辞地说:
“‘你怎么能看着一条生命被弃置呢?难道你不喜欢生命吗?有什么快乐能够比望着生命成长苗壮更让人开心呢?我喜欢照顾它们!你别剥夺我的快乐!’”
好吧,我只有让她去!结果,她变本加厉。有一天,她到乡下我们一个远亲的家里去玩,回来的时候,居然把他家的一个白痴女儿也带回来了,那就是嘉嘉,既说不出几句整话,又什么都不懂,而且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还害着疥疮。我责备她不经思索,弄这么个白痴来岂不自找麻烦!她却笑着说:
“‘我们家又不怕多一个人吃饭,她家里没有人要她,生活得比我们家的狗还不如,实在太可怜。而且,她并不很笨,我可以教她做一些事,教她种花,养小动物,她一定会学得很好,反正,让我来管嘛,又不要你操心!’”
就这样,她把嘉嘉留在家里,以后半年之内,她就忙着‘教育’嘉嘉,教她种花,教她生活,教她养小动物,还教她唱歌!她忙得不亦乐乎,嘉嘉居然也似懂非懂地跟着学。那时候,绣琳最爱唱的一支歌就是《花非花》,她足足费了半年多的时间,终于教会了嘉嘉,直到如今,嘉嘉这支歌仍然是刻不离口。当嘉嘉学会了唱这支歌的时候,绣琳开心得就像得到了全世界,她跑来跑去地嚷着:
“‘她不是白痴!她不是白痴!’”
“但,白痴还是白痴,嘉嘉学完了这支歌,再也学不会别的,唱来唱去就是这一支,成天唱到晚。但,她倒是学会了种花和养小动物,而且,变成了绣琳的影子。绣琳对她的照顾,她也很能了解和体会。每当绣琳在花园中浇花唱歌时,她永远在一边手舞足蹈地跟随着。绣琳的爱好,她也知道,例如,绣琳喜欢黄色的小草花——那是家乡遍地野生的。嘉嘉常常满山遍野去给绣琳采了来。这也是为什么她特别喜欢忆湄的原因,忆湄长得太像绣琳,我想,她根本分不清忆湄和绣琳。”
“民国二十九年,皓皓出世了,这条小生命带给绣琳的喜悦真非言语所能形容。我当然也很高兴,尤其,我想,有了这个孩子,绣琳可以不再去收集小动物了,孩子应该可以占据她全部的注意力,但是,我错了。孩子满月后,她娘家有人来桂林,希望她带孩子回去住几天,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