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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随云是个很爱干净的人, 这是毋庸置疑的。
因此,他在身上沾满了那榴莲的味道时,已去洗过了澡, 还洗过了不只一回。洗完之后左嗅嗅、右嗅嗅, 不停地确认自己身上已没有味道了。
但可千万莫要忘了,榴莲,就是一种如此有侵略性的水果。
并且,一个人的鼻子并不是完全可信的。
一个人的鼻子, 若是骤然闻到了怪味, 只要没坏,那肯定是能够分辨出来的。
但是一个人如果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怪味之中, 鼻子就会慢慢地习惯这种味道,以至于最后都闻不见了,以为自己身上没有味道。
——入鲍鱼之肆,久闻而不知其臭,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原随云是读过书的人, 也是个聪明的人,他自然很懂得这个道理。
所以, 他还去问了自己的手下——我的身上有没有什么味道?
但他显然忘记了“魏女掩鼻”这个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