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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青青农场的头三天,都忙于熟悉我周遭的环境和人物。三天里,我得到许多以前从来没有的知识,我学习分辨植物的种子,懂得什么叫水土保持,什么叫黑星病和叶烧病,还了解了连挤牛奶都是一项大学问。(我曾帮着凌云挤牛奶,却差点被那只发怒的母牛踢到奶桶里去。)新的生活里充满了新颖和奇异。还有那些人物,不管是章伯伯、章伯母,还是凌霄、凌风和凌云,身上都有发掘不完的东西,就像这草原和山林一样的莫测高深。
我越来越喜欢我的新生活了,山野中的奔跑使我面颊红润而心胸开旷。我一直眩惑于那些小树林和莽莽草原,即使对蛇的畏惧也不能减少我的盲目探险。三天下来,我的鼻尖已经在脱皮了,镜子里的我不再是个文文静静的“淑女”,而成为一个神采飞扬的野姑娘。这使我更了解自己一些(我一直认为自己是爱静的),了解自己在沉静的个性里还潜伏了粗犷的本能。(我相信达尔文的进化论,人都是猴子变的。)
这天晚上,凌云拿着一顶天蓝色绉纱所做的帽子,走进我的房间,把帽子放在我的桌上,她笑吟吟地望着我,微微带点羞湿涩说:
“你别笑我,这是我用手工做的。”
“真的?”我惊奇地问,拿起了帽子,那是个精致而美丽的玩意儿,有硬挺的阔边和蓝色缎子的大绸结,两根长长的飘带垂在帽檐下面。“真漂亮!”我赞美地说。
“二哥说你需要一顶帽子,我就怕你会不喜欢!”她慢慢地说,“我看你很喜欢穿蓝颜色的衣服,所以选了蓝颜色。”
“什么?”我诧异地望着她,“你是做给我的吗?”
“是的,”她笑得非常甜。“你不喜欢吗?”
“噢!我不喜欢?”我深吸口气,“我怎么会不喜欢呢?”戴上帽子,我在镜子中打量自己,那蓝颜色对我非常合适,让我凭空增加了几分飘逸的气质。凌云在一边望着我,静静地说:
“咏薇,你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