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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各位网友。
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场,所以就直接开门见山了。
嗯,我是一名基本有线电视频道的电视连续剧编剧,我才发现,我脑海中构思的那些人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他们正以大约每集一人的速度死亡)。于是现在我遭遇写作瓶颈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没法立刻解决,我就会被炒。求助!
现在我花了二十分钟看着上面我刚写完的这段,觉得这真是瞎扯淡。那我就一句一句地详细解释给你们听。
“你们好,各位网友”:你们都知道那幅《纽约客》的漫画,上面是一只狗通过电脑对另一只狗说:“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吧?是的,没错,就是这个典故。
不,我不是一只狗。不过这么说也没错,在这儿我得保持匿名。因为,太坑爹了,看看我刚都写了些什么玩意儿。那可不是随手抓过一个人就能面不改色说给他听的事情。但在网络上谁都不认识谁。也许我可以吐个槽。
“我是一名……编剧……”:我真是个编剧,已经写了好几年的剧本了,而且从这几年的收视率看下来也算挺成功的(呸)。现在我不想过多地说这些细节,因为别忘了,我得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不要过多地透露具体信息。我只能说,它还没到能获得艾美奖的地步,不过我想,我亲爱的网友们,你们也许还是听说过它的名字的。而且在线下的世界里,我也拥有自己的IMDb页面。我好像扯得有点多了。那就先这样。
“我才发现,我脑中构思的那些人都是真实存在的”:是的,我知道。我真的知道。没看到上面两段我刚说过“太坑爹了”吗?你们以为我不知道这词儿说出来有多纠结多痛苦多抓狂吗?我知道,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太知道啦。如果我没觉得这事情说起来让人觉得我智商着急的话,我早就在博客上洋洋洒洒地开写了(如果我真有博客的话。不过实际上我没有,因为我被这个每周一集的电视剧占用了全部时间),也许还能发展成一部和惠特利·史崔柏的小说齐名的作品呢。我可不想这样。这是生活方式的区别。每天累成一摊泥,大半夜的还得对着麦克风搞个人电台之类的,我可不干。我只是想回到以前,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状态。
不过我还是得重申:我剧本里写的那些人真的存在。因为我和他们见过面,向上帝发誓我说的是真的。我可以伸出手切实地碰到他们。而且只要我的剧本里让他们中的人死去,他们就真的会死。对我来说,只是在纸上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对他们来说,就会从高楼顶掉下,或者被车撞,或者被熊吃了,或者其他的死法(我只是举几个例子,我并没有让他们这么死去)。
好好想想吧。想想这意味着什么。我只要在剧本里写下“鲍勃被獾给吃了”,就意味宇宙中的某个地方,某个叫鲍勃的可怜虫就要被一群鼬科动物吃干抹净了。当然,只看我的描述也许还挺好笑的,但如果你就是鲍勃呢?那可真是太坑爹了。然后呢,因为我的缘故你就这么挂掉了。所以我才会说接下来的这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