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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往办公室给我打电话,说他有个朋友曾经听他说起过我,要邀请我到阿尔及尔附近的海滨木屋去过星期天。我回答说很愿意去,但我已经和女朋友约好一起过。雷蒙立即说他那位朋友也请我的女友去。因为那位朋友的妻子一定很高兴在一堆男人中有个女伴。
我本想立刻把电话挂掉,原因是我知道老板不喜欢有人从城里给我们这些雇员打电话。雷蒙要我等一等,他说他本来可以在晚上向我转达那位朋友的邀请,但他有别的事要提前告诉我。他今天一直被一帮阿拉伯人钉梢,那帮人中有一个就是他那前姘头的兄弟。“你今晚回家的时候,如果发现这帮人在我们住处附近活动,你一定要告诉我一声。”我回答说当然不在话下。
过了一会儿,老板派人来叫我,这使我有点心烦意乱,因为我以为他又要教训我少打电话多干活儿了。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说他要跟我谈谈一个还很模糊的计划。他只是想听听我对这个问题的意见。他计划在巴黎设一个办事处,负责市场业务,直接与那些大公司做生意,他想知道我是否愿意被派往那儿去工作。这份差事可以使我生活在巴黎,每年还可以旅行旅行,“你正年轻,我觉得这样的生活你会喜欢的。”我回答说,的确如此,不过对我来说,实在是可有可无。于是,他就问我是否不大愿意改变改变生活,我回答说,人们永远也无法改变生活,什么样的生活都差不多,而我在这里的生活并不使我厌烦。老板显得有些扫兴,他说我经常是答非所问,而且缺乏雄心大志,这对做生意是糟糕的。他说完,我又回去工作了。我本想不扫他的兴,但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改变我的生活。仔细想来,我还算不上是个不幸者。当我念大学的时候,有过不少这类雄心大志。但当我辍学之后,很快就懂得了,这一切实际上并不重要。
晚上,玛丽来找我,问我是否愿意跟她结婚。我说结不结婚都行,如果她要,我们就结。她又问我是否爱她,我像上次那样回答了她,说这个问题毫无意义,但可以肯定我并不爱她。“那你为什么要娶我?”她反问。我给她解释说这无关紧要,如果她希望结婚,那我们就结。再说,是她要跟我结婚的,我不过说了一声同意。她认为结婚是件大事,我回答说:“不。”她沉默了一会儿,无言地瞧着我,然后又说,她只不过是想搞清楚,如果这个建议是来自另一个女人,而我跟她的关系与我跟玛丽的关系同属于一种性质,那我会不会接受。我说:“当然会。”于是,她心想自己是不是爱我,而我呢,对此又一无所知。她又沉默了一会儿之后,低声咕哝说我真是个怪人,她正是因为这点才爱我的,但将来有一天也许会由于同样的原因而讨厌我。我没有吭声,无话要补充。她见此,就笑着挽着我的胳臂,说她愿意跟我结婚。我回答说,她什么时候愿意,我们就什么时候结。这时,我跟她谈起了老板的建议,玛丽说她很愿意去见识见识巴黎。我告诉她我曾经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她就问巴黎怎么样。我对她说:“很脏。有不少鸽子,有些黑乎乎的院子。人们有白色的皮肤。”
后来,我们出去走了走,逛了全城几条大街。街上的女人都很漂亮,我问玛丽她是否注意到了。她说注意到了,还说由此她对我有所了解了。此后片刻,我们俩人都一言不发。但我还是想要她跟我在一起,我对她说我们可以到塞莱斯特那儿去吃晚饭,她说想去,但她有事。于是,在我住处的附近,我对她道了再见。她瞧着我说:“你就不想知道我有什么事吗?”我倒很想知道,但我没想去问她,对此,她显出要责怪我的样子。见我有点尴尬,她又笑了起来,把身子往我面前一靠,给了我一个吻。
我在塞莱斯特的饭馆吃晚饭。在我已经吃起来之后,走进来一个怪怪的小个子女人,她问我可不可以坐在我的桌旁。当然可以。她的动作急促而不连贯,两眼炯炯有光,小小的面孔像圆圆的苹果。她脱下夹克衫,坐了下来,匆匆地看了看菜谱。她招呼塞莱斯特过来,立刻点了她要的菜,语气干脆而又急促。在等主菜前的小吃时,她打开手提包,取出一小块纸片与一枝铅笔,提前结算出费用,然后从钱包里掏出这笔钱,再加上小费,分文不差,全数放在面前。这时,主菜前的小吃端上来了,她狼吞虎咽,很快就一扫而光。在等下一道菜时,她又从提包里取出一枝蓝铅笔与一份本周的广播节目杂志,她仔仔细细把几乎所有的节目都一一做了记号。因为那本杂志有十几页,所以她整个用餐时间都在做这件事。我已经吃完,她还在专心致志地圈圈点点。不一会儿,她吃完起身,以刚才那样机械而麻利的动作,穿上夹克衫就走了。我无事可做,也出了饭店,并跟了她一阵子,她在人行道的边缘上走,步子特别快速而稳健,她径直往前,头也不回。终于,她走出了我的视线,我自己也就往回走了。当时,我觉得她一定是个怪人,但这个念头一过,我很快就把她忘了。
在房门口,我遇见了沙拉玛诺老头儿。我请他进去,他告诉我,他的狗的确丢了,因为它不在招领处。那里的管理人员对他说,那狗或许是被车轧死了。他问到警察局去是否可以打听得清楚。人家告诉他说,这类鸡毛蒜皮的事是不会有记录的,因为每天司空见惯。我安慰沙拉玛诺老头儿说,他满可以另外再养一条狗,可是,他提请我注意,他已经习惯跟这条狗在一起了,他这话倒也言之有理。
我蹲在床上,沙拉玛诺坐在桌子前的一把椅子上。他面对着我,双手搁在膝盖上。他戴着他那顶旧毡帽,发黄的小胡子下,嘴巴在咕哝咕哝,语不成句。我有点儿嫌他烦,不过,此时我无事可做,又没有睡意,所以没话找话,就问起他的狗来。他告诉我,自从老婆死后,他就养了那条狗。他结婚相当晚。年轻时,他一直想要弄戏剧,所以在军队里的时候,他是歌舞团的演员。但最后,他却进了铁路部门。对此,他不后悔,因为现在他享有一小笔退休金。他和老婆在一起并不幸福,但总的来说,他俩过习惯了。老婆一死,他倒特感孤独。于是,他便向同事要了一条狗,那时,它还很小,他得用奶瓶给它喂食,因为狗比人的寿命短,所以他们就一同都老了。“它的脾气很坏,”沙拉玛诺老头儿说,“我经常跟它吵架。不过,它终归还是一条好狗。”我说它是条良种狗,沙拉玛诺听了显得很高兴,“您还没有在它生病之前见过它呢,它那身毛可真漂亮。”自从这狗得了这种皮肤病之后,他每天早晚两次给它涂抹药膏。但是在他看来,它真正的病是衰老,而衰老是治不好的。
这时,我打了个哈欠,沙拉玛诺老头儿说他该走了。我对他说他还可以再待会儿,我对他狗的事感到难过。对此,他谢了谢我。他还说我妈妈很喜欢他的那条狗。说到妈妈,他称之为“您那可怜的母亲”,他想必我在丧母之后一定很痛苦,说到这里,我没有吱声。这时,他急促而不自然地对我说,他知道附近这一带的人对我颇有非议,只因我把我妈妈送进了养老院,但他了解我的为人,知道我对妈妈的感情很深。我回答说,我对这种非议迄今一无所知。既然我雇不起人去伺候我妈妈,我觉得送她进养老院是很自然的事(当时我为什么这么回答,现在我也说不清)。我还补充说,“很久以来,她一直跟我无话可说,她一人在家闷得很,到了养老院,至少可以找到伴。”这话不假,沙拉玛诺也这么说。然后,他起身告辞,想去睡。现在,他的生活发生了变化,他简直不知如何是好。他小里小气地向我伸出手来,这是我认识他以来他第一次这么做,我感到他手上有一块块硬痂。他微笑了一下,在走出房门之前,说:“我希望今天夜里外面那些狗不要叫,否则我会以为是我的狗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