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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远那时候还答应之后每周都来我们学校请我吃饭,那一学期也真就从未爽约,结果转年下学期,这个人就被选进了交换生,跑到美国东岸去了。
他帮我买好日用品,铺了床,挂了蚊帐,还被新室友误认为是我男朋友,之后才在楼下用我新办的饭卡在食堂吃了一顿饭,两个人总共花了九块七毛钱。
那之后就更少见亦菲,乍一见的时候,她变得我几乎认不出来,可细想想又觉得没什么变化。
她不让,说:“你先去送瀛子吧,我自己收拾就行。”我很听安排地让庄远送到了寝室。
那是美丽的年轻女性,海蓝色贴身的长裙,细高跟的鞋子,卷曲的长发,金属穗子的耳环,淡淡的妆容。
大一上半年的时候,我们还结伴往返家里和北京,尤其是
变化的是越发精致美丽,不变的是亦菲永远都在越来越美丽。
那是我上了大学之后很少的几次见到亦菲。
相比之下,我身上是薄薄的oversize柠檬色卫衣,破洞的牛仔裤,脏球鞋,刚刚剪过不久的齐耳短发,被棒球帽压住,因为熬夜赶稿所黑眼圈显得没精打采,两条细瘦的手臂被长长的袖子遮到苍白的指尖,本来就不算凸凹的身材被挡住,如果不是有一米六五的身高,看起来就像是个没发育的孩子。也说不上自己有没有变化。
我们都意识到了可能会引起骚乱,各自缩缩脖子想要尽快撤退。邹航帮庄远推箱子就要往停车场走,庄远拦住说:“咱们到出发层吧,亦菲打车过来接咱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