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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临剑敢于亲自下厨招待吴锋,手艺的确不是虚的。只是瞧着这一桌色香味俱全的大菜。便令人馋涎欲滴。
将两瓶马奶酒提到桌上,狄临剑笑道:“且来尝尝我的手艺如何?若吃不完,不是好汉!”
光是羊肉,刨除骨头也有接近二十斤,再加上其他的菜肴,哪怕不算酒水,一个人也要解决掉十斤以上的食物。
对于普通人。除非是彪形大汉,否则绝不可能。而于修士来说。肠胃可以随意胀缩,勉强吃下自然是可以的,但一般也会胀得难受。
吴锋却是欣然接过了狄临剑递来的碗筷和切肉尖刀,毫不客套。直接剜了羊背上极鲜美的一块肉,开始大嚼。
入口登觉芬芳扑鼻,肉质极是焦脆鲜嫩,但随即便是一股浓烈的腥气和咸味在嘴里发散开来。
草原上做牛羊肉不爱用料酒,只用胡椒和孜然去腥,如果是做肉串还好,大块的肉特别是全羊全牛之类,腥气只能在表面除掉,入口才觉得腥味冲鼻。
这浓重的咸味。也让吴锋一阵不适应。他自认为比起那些自命清高,以吃清淡为荣的公卿子弟,口味算是很重的了。但这全羊却依然咸得他舌头发麻。
这与草原民族的习俗有关。胡人重视肉类的本味,并不怕膻腥,又因为草原上多盐湖,有对于盐的崇拜,所以做肉一般都弄得极咸。
“如何?”狄临剑微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