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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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叶锋父母看不上她,还表面客套都懒得。
叶母的眼神,好像费霓不是来见家长,而是上赶着送礼求人办事的,偏偏礼物微薄,她连看都不懒得看一眼。
没个百八十人上赶着来叶家送礼,养不出叶锋母亲这种不屑一顾的高傲态度。
叶锋的母亲虽然在医院工作,但不是业务岗,所以她对费霓的傲慢,也不是医生对病人的,而是负责资源调配的后勤领导对巴结她的人的,她甚至不需要说一个字,她只需要用一个眼神就能表示对对方的看不起。
费霓并不觉得自己如何高攀了叶锋,她和叶锋所差不过一纸文凭,如果能高考,她绝不会考不到,即使她没文凭,也能自食其力,她身上穿的嘴里吃的都是自己一点点挣来的。但当谈婚论嫁两个人的条件放在天平上称量时,对方家长明显觉得她不够分量。
叶锋突然向费霓提议:“你上次不是说你用钢琴也可以弹《沙家浜》吗?这儿正好有钢琴,能不能让我饱饱耳福?”上次听完《沙家浜》交响乐,费霓说钢琴也能弹。
费霓马上接收到了叶锋的意思,他想让自己在他母亲面前露一手,以此证明他找的女朋友,不是他母亲想的那样上不得台面,虽然她只是个中学生,是一个普通的车间女工,但她会弹琴,还会边弹边唱《沙家浜》的选段。
费霓是在学校里学会的弹琴,曲子都是用方穆扬姥姥捐的那架钢琴练的,中午,别人休息,她偷偷去练琴,偶尔也可以弹一些不太进步的曲子。那时候她想着,等她工作了,有了自己房子,一定要买架钢琴放在家里。那时候钢琴对她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她一天只有几分钱的零花钱,而一架钢琴便宜的也要几百块,况且她家太小了,根本放不下一架钢琴。她工作后,手里有了能支配的钱,信托商店的旧琴几十块就能买到,比一辆新自行车还要便宜得多,她终于买得起,但还是没地方。
于是她只能去信托商店弹琴,弹的都是很进步的曲子。信托商店的员工拿固定工资,客人买不买都不影响他们的工资,加上钢琴是大件,无法在光天化日下被偷走,所以他们对于来看琴的客人盯得并不很勤。费霓利用了这点,以看琴之名行练琴之实,由于她弹的曲子很进步,别人不耐烦也拿她买办法。自从上个月被认出后,她就不再去了。
费霓并不想弹《沙家浜》,尤其不想通过弹琴证明她配得上叶锋。难道她不会就该理所应当地受冷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