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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搭讪的小娘子看着不过二十出头,头挽着堕马髻,一身淡黄襦裙,完全是洛阳城中常见的少年妇人打扮。只是这看上去柔柔怯怯的小娘子,独自一人坐在山路边的草丛里,那衣裳未免太干净了点,衣上不但见不到尘土,连碎草末子也不见一星半点。
比起来,魏野的打扮未免就太不讲究了,袖口上、青衫摆子上,不是灰就是枯草碎屑,一双皂布靴还微微有点开线,要是脸上再多积些灰泥,就像极了遭灾逃难的倒霉鬼。
仔细看了看面前这不怎么正经的男人,青衫儒巾,虽然看着轻浮了些,有点洛阳浪荡士子的模样,但还不是什么真正作奸犯科的坏种。小娘子略一低头想了想,还是一裣衽,行了一礼:
“小妇人深感先生好意,只是小妇人向来有个夜盲之症,晚上看不清路。所谓‘嫂溺叔援之手’,若是先生肯多多从旁扶持,妾身便感激不尽了。”
这句《孟子》里的典故,放在这里并不合适,然而此刻士家教养女儿,授以诗经再配上班女史的那几篇闺训,就已经是不得了的诗礼传家的大族。面前这位小娘子能有这样的学识,也算少有的异数。魏野轻轻一挑眉毛,目光从面前这女子那遮在鬓发后白皙滑腻如新纺茧绸般的脸蛋一路滑到曲线柔美的下颌处,了然地抬手蹭了蹭鼻尖,这才将左手朝前一递:
“如此就恕我逾礼了。”
也不知是这位有点落拓气的小文吏是不是像很多初到京城的少年那样,脸嫩如刚出锅的蒸饼,偏偏为了那点愚蠢的男人自尊,摆出个花间老手的姿态。如果魏野没有为了那点方便,而把一双大袖用绦子捆扎在上臂处,那么他现在或许能像每一个夜宿酒家的浪荡子那般,借着广袖遮挡住了一应窥视,在一笼私密的小天地里恣意卖弄手指的灵巧,交换指尖上来的触感与温度。
反正不会和他现在这样,四指扣上了白皙的手腕,拇指微微用力,顶在了腕上寸脉之处。这手势哪有一丝拉的暧昧可言,又不像把脉又不像擒拿手,表现之粗劣不堪,简直不忍直视。
有点僵硬地拉着面前的女子起身,魏野像是终于想自己行事的不妥,没话找话地转移了话题,把那些登徒子搭讪开场白不害臊地念了出来:
“还恕我冒昧一问,小娘子家住何处,如何称呼,家中可还有没有亲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