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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野正捏着五阳神符阵图沉吟间,耳边就传来了司马铃的叫声:“叔叔,泉水我汲回来了,我们晚上吃什么?有菜单么?”
轻轻卷起手里的阵图道书,魏野偏了偏头,就算是回了自家丫头的招呼,随即答道:“煮点饭,将灌汤包子上屉蒸上几个,配上一罐鸡瓜子炒豆腐丁,再煮一锅羹汤,也就是这么凑合凑合罢了。”
说是凑合,这也算是冒险者才有的菜谱,这个年代的寻常商队,在野营时候,也不过是炒米炒麦做主食,配点坚硬如石头的肉干和酱煮的汤,就算是无上美味。
将铫子先座在火塘上,魏野转身去向司马铃手中接过汲泉水的广口瓶,目光一转,却发觉在司马铃的身后,还缩着一个小小影子。随着此刻日光渐黯,这小小身影几乎完全要贴在司马铃的绯红袴裙之后,像只小耗子一般不断发抖。
魏野脸一下就沉下来了:“铃铛,我们家的庭训里,第一条就是决不能当用棒棒糖骗小孩子上天台看金鱼的金鱼佬。这条庭训,可是不论男女,一概都要遵行不悖。这小孩子是你从哪里诱拐来的,快把人家送回家里去!”
不出所料,司马铃立刻张牙舞爪地扑了上来:“笨蛋叔叔!不要把淑女和那种奇怪的变态联系在一起!”
魏野步子一转,轻易地让开了自家丫头的飞扑,一转身已经到了被司马铃“诱拐”来的孩子跟前。
原来刚才一见到魏野,这孩子就像受惊的小兽般本能地蜷缩了起来。此刻被魏野俯身打量着,虽然面上还有着惊惶之色,但一双眸子却是又清又亮,映着落日余晖,就像是一对最早爬上天幕的星子,带着澄澈的晕芒。
然而魏野的靠近,反倒让这孩子抖得更厉害了。没法子,魏野虽然换了青溪道服,绾了玄文青巾,一派道家装束,然而他身高也是一米八,绾了青巾,这高度就被衬得过于挺拔了一些。这样身高,放在汉末,用昂藏七尺来形容绝不过分。何况道服青巾都是丝织锦造,说是道家中人,倒更像是世家贵介。这由服饰带来的阶级符号,由不得魏野做主,就足够吓住身份地位不够的人。
何况面前这孩子看着瘦瘦小小,身上裹着的一身羊皮破袄,满是灰尘垢腻,都快和渔网相似了。这是春夏之交时候,这孩子还穿着这么一身,可想而知,不是佃户家的孩子,就是逃奴,说不定还是从附近路过的人牙子手中逃出来的。看着魏野这身装束,害怕是正常的,不怕,反倒有些反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