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商贾都是贪婪的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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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提价,必须给牧人一种错觉。自己卖羊皮的钱根本就不如直接拿羊皮交换到的丝绸多,你不必问为什么,从明天起,我们的商队就要离开这里继续向草原深处进发,最好能在邈川城做完最后的交易,这是我们的第一笔交易,所以要打响名气,要草原上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们不是吸血鬼,是规规矩矩的以货易货的好商人,不但要我们满意。也要让吐蕃人满意才成,只有这样,才算是打开了商道。”
陆管家现在对自家姑爷的睿智佩服的五体投地,丝绸从蜀中运到吐蕃,原以为会赔本。没想到这里的人这样的喜欢丝绸,虽然脏了一些,穿上丝绸有些糟蹋,不过,东西已经卖给了人家,怎么处置是人家的事情。
老管家很清楚自家用丝绸换到的这些东西的价值,在成都府一条羊毛毯子的价值比同样大小的丝绸要贵三倍不止。但是在这里三条羊毛毯子才能换到同样大小的一块丝绸。
从来没有人拿着丝绸到草原上贩卖,所以它的价格是按照大小来确定的,一旦用铜钱来衡量,就没有这样大的利润了,这是一个秘密,需要严格的保密。相信以后过来的商贾也会严格的按照这样的价格进行操作,杀他的头都不会泄露。
老管家出了账房,看着那些牧人欢天喜地的互相把丝绸挂在对方的脖子上,第一次觉得蜀中的丝绸就该卖到草原上来,而不是卖到其余的什么地方。
角厮罗站在草原上。看着枯黄的草一直绵延到天边,无数的牛羊正在低头啃食枯草,努力地为自己身上添最后的一道秋膘,只要这里的牛羊健壮,青塘的地位谁都无法撼动。
和大宋结盟,亦或和西夏结盟,角厮罗心里有一本明白账,自己并不够强大,没有办法同时应对西夏和大宋两个对手,必须从中选择一个盟友保证自己不会同时受到两面夹击才好。
西夏的元昊很明显不是一个好的盟友,角厮罗不敢指望一个连自己母亲和怀孕的妻子都杀的人能够遵守盟约,相比之下,大宋就温和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