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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第三项的七条…
与汉人平等这一项当然没问题,保护私人财产也没问题,王公世爵概仍其旧………这个和第二条的第一项有什么区别?好吧,这次的似乎是满蒙回藏,不再是单指满族一家了…
第六条和第七条也没什么问题。也就是从前营业、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县听其自由入籍和听其自由信仰原有宗教。
在过去旗人是不允许经商或是农耕的,只能当兵,这也限制了旗人的生路,第六条就是为了解除这点。而第七条。只要不是邪教,严绍到也不在乎对方选择什么宗教…
理由也很简单,因为严绍是个无神论者,当然不会在意这些。
但是对第四条和第五条,这两项严绍却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因为按照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国社政府需要为生计困难的王公代筹生计。同时先筹八旗生计,在未筹定前,其俸饷仍旧支放,也就是说,不单只是那些王公,就连普通的旗人也要归国社政府管。
没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严绍都想来一句‘qnlgb’…
严绍本人对满族没什么意见,也不会对其赶尽杀绝,暂且不提满族也是56个民族之一。要知道这时的中国虚弱不堪,而日本和俄国又同时盯上了东北,如果严绍在东北对满族下手的话,岂不是亲者痛仇者快,自己主动把东北往日俄的怀抱里推…
但是严绍也不可能继续支付这些,要知道这时全国的旗人可不少,还有那些王公,在算上每年需要支付给溥仪的500多万银元,单是在旗人一项上国社政府就需要支出一两千万、两三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