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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里,以他这样的体格,不用指望能击败任何人或是去保护别人。而且,他从不曾亲吻过女人,甚至连吻下去的机会都没有。异性在面对他时,往往只有两种反应:年纪大的女人会把他当做小孩来看待,而年轻的则会自动将他忽略。无论哪种回应都让他伤心不已。如果说前者只是强调他的卑微和弱小,后者则干脆偷走了他寻找关心爱护之人的任何希望。
这才是他想要拥有一个女人的理由之一。想要守护、荫蔽和保卫他人的欲望是如此强烈,只可惜这是一个无法说出口的念头。
况且,还会有女人要他吗?他长得骨瘦如柴,衬衫在肋骨和臀部之间松松垮垮凹陷进去,牛仔裤拖在脚下,脚的尺寸更是只有十岁男孩的大小。
约翰能够感受到滞留体内的那股苦闷,却无法知晓自己沮丧的真正原因。毫无疑问,他喜欢女人,想要去抚摸她们,因为她们的皮肤看上去是如此精致,闻起来也很香艳。但他似乎从未感到过勃起的冲动,就算在睡梦中途醒来亦是如此。他就是个怪胎,似乎介于男性和女性之间,却又并非其中的任何一种,仿佛是个双性人,只是没有特殊的器官罢了。
不过可以确定一件事,他确信自己不喜欢男人。这许多年来,无数男人追随他而来,拿钱收买他,或是用药和威胁来强迫他,想要让他在浴室或者车上给他们口交,但他总是能利用各种方案得以逃脱。
好吧,这个总能逃脱的纪录在上个冬季戛然而止。时间回到一月份,一个男人在他之前住的公寓大楼的楼梯间里截住了他,黑洞洞的枪口直指着他。
经历了那件事后,他立刻搬了家,并且开始随身携带手枪。
他还给自杀干预热线打了电话。
那已经是十个月前的事了,但他依旧难以忍受牛仔裤贴在皮肤上的感受。如果能够负担得起新裤子,他早就将四条旧裤子全都丢掉了。所以,他最后也只是烧掉了那晚穿过的牛仔裤,而且在裤子底下又套上一条长裤,连在夏天时也不例外。
所以答案可以确定,他完全不喜欢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