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但行前路(33)三更 但行…… (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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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灰意冷了。”海珍看他,“有住的地方,有个铺子月收入两三万,足够我过的很好了。以前还想着为孩子的……可孩子却觉得我在害她。既然如此……老杨啊,我没目标了。咱俩各过各的吧。要不然,桐桐和桃桃,以后在一个圈子里,迟早得把家事炒起来。那这又是何必呢?”
杨明就问说,“那我要不同意呢?”
“老杨,我都这把岁数了!何必?你离了我,一样还能找年轻的。我真的是……想为桐桐做最后一件事,咱少些牵扯,可能更好。咱都是有孩子的人,到了这个岁数,不为孩子考虑又能为谁考虑呢?当然了,你也可以不同意,那我只能起诉离婚。这些过往的账目就少不得拿到法庭上……”
杨明晚上刚输了两百多万,问题还不大。对于海珍提的这个条件呢,也不算是多苛刻。五百万加省城的一套房,一共也不到七百万。
而且,这五百万是欠她的利息,真正被分走的只是一套房子而已。
这么一算,好似也还可以。这必然是桐桐的前程看好,有更多的钱等着她,她才放了这头的吧。
杨明沉默了得有半个小时,“行!天亮之后,咱们就拟个离婚协议。”
然后关律师又有生意了,他其实不负责离婚的案子,于是,带了个同事过去,同事比较擅长这个。
离婚协议真的很详细,比如前期每年的利息,大致一百三十万,海珍没有放弃,只是这个钱算是抵了抚养桐桐的开销。
至于说帮扶照顾孩子,女方照顾了男方的孩子,男方也照顾了女方的孩子,两下相抵,谁也不欠谁的。继父继女、继母继女的关系,可以随着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断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