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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不会怪罪,本身这东家就是该夹第一筷子,除非这桌上有长辈,这是饭局上千百年不变的规矩,谁会怪罪这个呢。
北坡夹起一块炸得金黄的肉片放入口中,这么轻轻一嚼,酥脆的声音立刻从他口中传来,伴随着油香四溢,真正达到了惊叹四座的效果。
“嗯!”
北坡喝了口酒,连连点头道:“这肉,好!入口香甜微酸、咬开时外酥里嫩、油香满腔,细嚼却又是肉汁满溢,油香、肉香,唇齿留香。”
他这么一介绍,旁边的食客们都纷纷的吞了口唾沫,而接着他又夹起一一根胡瓜,这胡瓜就是黄瓜,本身没什么味道,但外头淋上了糖浆,糖浆冷却之后甜津脆爽的,一口下去还能听到清脆的声响。
他细细咀嚼一番,顿时拍掌称好:“这胡瓜本无味,但外头这层糖衣妙的很,甜腻之后便是胡瓜的清爽,去了肉的腻、淡了糖的混,极好极好。”
说着他又轻轻夹起一块羊肉放在嘴里,吃完之后更是一拍桌子大声叫好道:“我平日也是吃羊肉,但这羊肉却是平生仅见,嫩而不生,肉味十足却无腥臊,入口清淡回味绵长,好!”
他每一样菜吃了一口,叫好声连成了一片,把周围吃不上的人给馋的哟……
当然,宋北云自然是知道北坡为什么叫好,也自然知道为什么周围的人馋。这道号称金玉满堂的菜啊,里头有几个关键因素,一个是脂肪、一个是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