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两种宴席两种帝王 (第3/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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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生前是个无比肥胖的男人,他死后留下的那三百多斤身躯也没能被李自成放过。他充分的利用了这一大块肉。
将肉流下的血分给士兵们品尝,以振奋士气。
血还被融进了士兵的酒里,美其名曰福禄酒,说是喝了这酒能享尽荣华富贵。
血喝干了肉也不能浪费。
李自成命人把福王遗体的毛发都脱下来,指甲也剪掉,然后又杀了几只野鹿,把人肉和鹿肉一同切块炖了好几大锅,摆了酒席称之为“福禄宴”。(这是因为剧情需要,特意选择的故事。)
这种事情说起来很残忍,比起唐时黄巢的所作所为还算不上什么,甚至也比不上很多著名的起义军的所作所为。
吃人肉,喝人血的事情很多开国皇帝也干过,只是为尊者讳之后,大家都不说罢了。
据说,在吃人的时候,人会因为剧烈的恐惧带来极为强大的刺激,从而变得疯狂,或许,这就是吃人带来的振奋军心的效果。
在李洪基吃‘福禄宴’的时候,云昭也在吃一桌宴席。
这场宴席是蓝田县大鸿胪朱存极摆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