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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摇旗这个人云昭见过。
在他第一次进西安城的时候就见过这个喜欢掌旗,摇旗的汉子,他的一双臂膀格外的粗大,第一次见面就喜欢跟云昭炫耀他的一双粗胳膊。
只是当时云昭不要他!
乱世里,富贵人家都需要可靠地武力强悍的人来保家护院,然而,富贵人家的第一要素却是可靠!
不是说谁的武力强悍,就能获得主家的青睐,在这件事上,即便是再昏聩的主家的第一选择依旧是家生子!
跟遭遇强盗比起来,内贼更加的可怕。
所以,郝摇旗一直没有找到好的工作,或者好的目标,在等了一年之后,他选择了聚众造反。
王自用等人都是杀了当地官员之后才名声大噪的,于是,郝摇旗也就学了那些人的做法,趁夜杀了长安县令,且奸杀了县令的老婆们以及他的女儿。
杀死官员必须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获得大量的钱粮,并以这些钱粮为坐大发展的基础。
可惜,郝摇旗搜遍长安县令的官邸,只搜出银一百七十两,钱四十六贯,头面首饰若干,至于粮食,县衙粮库里仅有存粮两百四十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