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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向他们中的谁提起魔法或精灵,只会招来嘲讽。没准儿狄更斯例外,他那时还是个没长胡子的小伙子,大概会愁眉不展地看着你。
那年春天,人们来到不列颠群岛,或独行,或结伴,从多佛、伦敦或利物浦登陆。男男女女,肤色各异:有的苍白如纸,有的黝黑似火山岩,有的呈肉桂色,嘴里讲着五花八门的语言。四月里,他们陆续抵达,乘蒸汽火车,骑马,坐大篷车或马车,还有许多人步行而来。
那年,邓斯坦·索恩十八岁,他不太懂浪漫。
他生着榛子色的头发、眼睛和雀斑,个头不高不矮,讲起话来慢条斯理,随和的笑容为他的脸颊增色不少。他曾在父亲的牧场上做白日梦,幻想着离开石墙村——这个尚未显露魅力的地方,去往伦敦、爱丁堡、都柏林,去往那些风向无拘无束的大都市。他在父亲的农场上干活,除了远处田间一栋父母给的小屋外,他一无所有。
四月天,游客们陆续来到石墙村参加集市,邓斯坦对此暗觉不悦。“第七只喜鹊”是波洛缪斯先生的酒馆,素来空房颇多,也早在一周前客满。而今,外乡人只能在农场或私人住宅留宿,用奇异的硬币、药草、香料,甚至宝石来付房钱。
集市的日子渐渐近了,期待的气氛也愈加浓厚。人们醒得越来越早,计日以俟。墙边的守卫显得焦躁不安、心烦意乱。草坪尽头的树丛里,不时有各种各样的人影和阴影攒动。
大家一致公认,“第七只喜鹊”的布丽琪·康蕊是酒馆最漂亮的女侍。她在与自己交往一年的汤米·弗瑞斯特和一个黑眼大汉间挑起了争端。大汉揣着一只呜里呜噜叫的小猴子,会说一点儿英语。每回见布丽琪经过,他都会露出含情脉脉的微笑。
在酒吧里,那些老主顾跟游客们凑得很近,这么说道:
“要九年才一次呢。”
“据说过去每年仲夏都举办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