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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不利于秦始皇和李斯的观念,卜德在书中花了不少篇幅来予以反驳,如关于秦始皇是吕不韦私生子的问题,他认为这完全是后人窜入《史记》中的,为的是通过诽谤秦始皇的出生以说明其统治的非正统性。又如关于“焚书”的问题,他认为事情并没有后世想象得那么严重,一方面秦始皇准许博士官保存《诗》、《书》、百家语,另一方面焚书真正实施的时间不大可能超过五年(即从公元前213年颁布禁令至前208年李斯去世),造成的损害甚至不如公元前206年造成的损害——这一年项羽焚毁了秦朝的宫殿。另外,卜德特别给出了一组数字:《汉书·艺文志》中列出的677种著作中,大约524种,即77%,现在已不复存在。卜德认为这组数字足以说明,“汉以后的几个世纪,特别是在印刷术流行前,文献损坏所造成的总的损失,也许甚至大于秦代的焚书。因此,可以想象,即使没有焚书之事发生,传下的周代的残简也不可能大大多于现在实际存在的数量。”
当然,卜德并非一味专做翻案文章,他希望做的是尽量贴近历史,实事求是,最能体现这一点的是他关于李斯与韩非关系的讨论(第3章第3节)。卜德详细考察了相关的材料——《史记》中的《秦始皇本纪》、《韩世家》、《老子韩非列传》、《李斯列传》以及《韩非子·存韩》、《战国策·秦策五》——有关韩非之死的记录,指出了其中矛盾和令人困惑的地方(如《李斯列传》中无此事的记载,韩非使秦后李斯又去韩国游说),在明确论证了姚贾害死韩非不可信之后,卜德谨慎地认为《史记》中的两条材料大致可以认定李斯对于韩非之死难辞其咎:一、“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老子韩非列传》)二、“韩非使秦,秦用李斯谋,留非,非死云阳。”(《秦始皇本纪》)
卜德的论文出版后,立刻引起了著名学者德效骞(Homer H.Dubs)的关注。他在书评(载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1939年第3期)中指出,尽管卜德仍然没有能够完全摆脱儒家道德主义观念的阴影,但他力图贴近历史,还原秦代面貌的努力是非常值得赞赏的。德效骞认为,从人类历史上看,大的政治家从来不会是道德的楷模,对他们进行评价主要看事功,李斯的各种事功(特别是取消封建制建立中央集权制)使他完全可以被称为世界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家之一,卜德的研究拨开了历史的迷雾,重塑了李斯的形象,堪称佳作(an excellent piece of scholarship)。德效骞是当时英语世界汉学研究的权威,他对卜德此书的评价可谓一锤定音。
卜德的博士论文开启了西方学者的秦代研究,同时也成为一种中国历史研究模式的奠基之作。就整个美国和西方的汉学史来看,关于中国历史发展大致有四种研究模式,分别是:帝国模式、朝代循环模式、农业文明和游牧文明斗争模式、城市化和商业化模式。所谓帝国模式,就是认为秦朝结束封建制度统一中国后,尽管有分裂割据,中国总体上一直是一个大帝国,直至1912年民国创建。卜德的论文是帝国模式研究最早的成果,具有重要的典范意义。
卜德的博士论文从英文文献的角度来看,最大的贡献是将《史记·李斯列传》翻译成了英文,这是英语世界最早的全译文。在完成博士论文后,卜德意犹未尽,又翻译了《史记》中和秦朝关系最为密切的三个传记——《吕不韦列传》、《刺客列传》中的荆轲部分、《蒙恬列传》。这三个传记和对它们的评述以《古代中国的政治家、爱国者和将军:〈史记〉中三篇秦代的传记》(Statesman, Patriot, and General in Ancient China:Three Shih-chi Biographies of the Ch'in Dynasty)为名于1940年出版,这是卜德在博士论文之后对西方秦代研究的又一大贡献。在这本书的“前言”中,卜德交代了他翻译所使用的版本是“1923年中华书局的影印本”,从这个提示我们知道,这个版本的底本是清光绪十八年(1892)武林竹简斋石印本,除原文外,还包括裴骃集解、司马贞索隐和张守节正义。这个版本也是卜德此前翻译《李斯列传》和撰写博士论文时使用的版本。
原载《书屋》201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