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英译问题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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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汉学家理雅各的《论语》译本(Confucian Analects)自1861年问世以来,一直是西方汉学的经典之作。理雅各无疑是19世纪儒学造诣最深的外国学者,但对于中国圣人的语言和思想有时也难免感到困惑。
《论语》中最让理雅各困惑不解的是“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这是《子罕》篇的首句。理雅各将这句话译成:The subjects of which the Master seldom spoke were—profitableness, and also the appointments of Heaven, and perfect virtue。按照理雅各的翻译,这句话的意思是:孔子很少谈论利、命、仁这三个问题。在整个《论语》中,孔子确实很少谈利的问题,但谈论命特别是仁的地方却很多。理雅各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给出上面的译文后,他加了一个注释:“《论语》第四篇几乎都在谈仁,仁无疑是孔子思想中一个最重要的命题,这里说孔子很少谈仁,我觉得有问题,但不知道如何解决。”
这个问题当然不是理雅各第一个发现的,中国古人早已注意到了,并且想出了解释的方法。何晏注云:“罕者,希也。利者,义之和也。命者,天之命也。仁者,行之盛也。寡能及之,故希言也。”邢昺疏云:“此章论孔子希言难考之事。……孔子以其利、命、仁三者常人寡能及之,故希言也。”何晏与邢昺的解释前后呼应,都认为利、命、仁三者,常人难做到,所以罕言。在何与邢之后,还有一些人也提出了类似的解释,其中朱熹无疑是最权威的,他在《论语集注》这一句下写道:“罕,少也。程子曰:‘计利则害义,命之理微,仁之道大,皆夫子所罕言也。’”但这种解释过于牵强。《论语》全书中“仁”字出现一百零八次之多,几乎每篇都有,根本不希罕。而且“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如果罕言,孔子学说又如何建立呢?
1930年代初,年轻的美国汉学家卜德(Derk Bodde)在细读理雅各的《论语》译本时注意到了“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这句话的翻译和注释。他认为理雅各太迷信何晏、朱熹等人的权威解释,所以把“与”理解为“和”,这样就造成了翻译的困难。卜德认为要解决这个困难,必须打破权威。“与”在一般情况下理解为一个连接词是可以的,但在这里却应该被理解为一个动词。为了支持自己的看法,卜德翻阅了不少古籍,并找到了一位知音——宋代学者史绳祖,他在《学斋占毕》一书中举了《论语》里四个“与”作为动词的例子:(一)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述而》)(二)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唯何甚?(《述而》)(三)吾与点也。(《先进》)(四)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微子》)在此基础上史绳祖给出了自己对“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独到见解:“盖子罕言者,独利而已,当以此句作一义。曰命曰仁,皆平日所深与,此句别作一义。”参考史绳祖的意见,卜德认为这里的“与”应该是“许”——“认同”的意思。根据这一理解,他把这句话翻译成:The Master rarely spoke of profit.But he gave forth his ideas concerning the appointments of Heaven, and also gave forth his ideas concerning perfect virtue.
把“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中的“与”理解为一个动词,还可以找出另外一个理由。卜德发现,《论语》中在列举多样事物时,一般很少用“与”来连接,以下四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一)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述而》)(二)子不语怪力乱神。(《述而》)(三)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述而》)(四)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子罕》)根据这样的结构特征,特别是参照“子不语怪力乱神”这一句来看,“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一句中的利、命、仁如果是并列关系的话,行文不免显得相当累赘,远不如“子罕言利命仁”来得简洁。
理雅各在翻译《论语》等儒家经典时,经常参考阮元刊刻的《皇清经解》,收入其中的《四书考异》(翟灏著,卷449至484)在讨论《子罕》篇时曾引用史绳祖的观点,但理雅各显然没有留意,这让卜德感到遗憾。而让他更觉遗憾的是,19世纪末以来西方几位重要的汉学家和《论语》译者——顾赛芬(Seraphin Couvreur)、苏慧廉(William E.Soothill)、卫礼贤(Richard Wilhelm)——都没有能够超越理雅各,都在各自的翻译中将“与”作为连词来理解,而中国翻译家也是重蹈覆辙,辜鸿铭的译文是:Confucius in his conversation seldom spoke of interests, of religion or of mor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