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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看了看她,轻轻点点头:“我知道!我愿意!”
妙龄一窒,再也说不出话来。
余氏也不再坐在地上捶地号啕了,她抹了抹本就没掉的眼泪,站起来指着吉祥大声叫骂:“你这不知廉耻的贱婢!竟敢说出这样的话来!不孝不义,弃家私奔!大家可都听见了,她自己说要私奔的,私奔者为婢,可就算为婢,老娘也不答应,私奔者当场打死勿论,这是国法……”
“当然!当然!余大娘,你说的对!”
旁边突然冒出一个人来,笑容可掬地架住了余氏的胳膊,笑眯眯地搀着她往妙策身边走:“不过,你别发怒嘛,你怎样没甚么,你肚子里的‘妙计’可是无辜的,他还是个孩子啊!”
余氏莫名其妙地看着李鱼,李鱼搀着她的胳膊,走到妙策身边,就像老丈人在教堂里把闺女的手交给女婿,把她的手往妙策手里一放,托付似地拍了拍,转身走上了台阶,站到了吉祥身边。
吉祥本来就像一个决心一死、勇敢地独自面对千军万马的勇士,可李鱼走到她身边时,却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乖乖站到了他的侧后方,就像一个小卒,终于见到了他的元帅。
李鱼向阶下站着的众人挥挥手,真跟检阅三军的大元帅似的:“各位,吉祥姑娘就在这里,想打死她的,现在,向前一步走!”
私奔者永世为婢,就算她男人自己愿意,也永世不可抬为妻子,甚至为妾都不行,只能是婢。这是明文载于律法之中的,为的是维护社会正常的婚姻制度和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