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时间校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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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工作进入到第十三天,专案组将中建工地、海山别墅、滨海餐厅、刘村桥头等处的监控资料集中汇总,结合周建豪和魏林的两份笔录,开始核对嫌疑人的作案时间线。
在周建豪的供述中,23日晚上,1830左右他开车在市北区取到紫色行李箱,1920他到达星海餐厅接周红霞,2050他到达沙建大厦,2105他带王大鹏离开,2115他们到达海山别墅,2125他带着王大鹏再次回到星海餐厅,2140他开车到中庄桥旁。
在魏林的供述中,23日晚上,他1630到餐厅布置,1930左右看到周建豪来接周红霞,2130左右周建豪带着王大鹏来餐厅,2140左右闻君第一次离开餐厅,2145闻君第二次离开餐厅,2155他带着周建豪到中庄桥送尸。
现有的监控记录显示,周建豪的确是在1927到达星海餐厅,而因为沙建大厦没有监控,只能通过旁边中建工地的监控判断王大鹏是1950到达等待钱庄的车辆,海山别墅的监控显示2110周建豪的车停到了王大鹏家的车库里,然后星海餐厅的监控记录2130周建豪带着王大鹏再次回到餐厅,2140闻君抱着孩子离开餐厅,2145闻君再次离开餐厅,2150魏林和周建豪离开餐厅。中庄桥附近的镜头没有拍到魏林和周建豪的画面,只有2125左右孙国庆在刘村修电动车的画面,以及2150他过桥回家的画面。
“大家说说看,有什么意见”会议由曹志彬主持,他梳理完写字板上的时间线,转身问向众人。
“监控画面上来看,周建豪进入餐厅时,系在王大鹏手上的确实是他的短袖,那么他去别墅拿围巾的情节就可以确定为假了。然后从时间线上来说,魏林的供述也补充和修正了周建豪供述的后半部分,和餐厅的监控记录基本吻合,相比较来看,魏林的供述可信度更高。”刘国栋坐在桌前第一个发言。
“我有一点问题想问朱法医,如果按照魏林的说法,从闻君2145离开餐厅到2150他和周建豪离开,他只有五分钟的时间来处理王大鹏的尸体,这从操作上来说是不是有些不切实际。”张斌转身看向一旁的朱法医。
“从尸体解剖的实践上来说,这是不可能的,魏林没有相关工作的经验,他的工具只是切蛋糕的锯刀,在失手杀人后的状态下他无法在五分钟内完成,肢解、装箱、打扫现场的这些工作。”朱法医讲完他的推论眉头也皱在一起。
“还有一点”赵天杨举起手来讲道“魏林和周建豪2150才离开餐厅,他们这个时候再去中庄桥找老周,时间上是不是就已经来不及了。他们怎么能确定都迟到了半个小时了,周志强还会在桥头等他们,这好像有些不合逻辑。”
“监控的时间是不对的”张万钧沉吟道,众人纷纷转头看向他。他咽了咽口水,讲道“在两个人的供述里都提到了孙国庆过桥的细节,这个细节是我们未向嫌疑人透露过的。有周志强和小丽姐的证词,国庆大哥过桥的时间点可以确定为正确,那么可以确定的是21252150的这段时间里,魏林或者周建豪他们肯定不在餐厅,他们只有到达了中庄桥,才能见到了国庆大哥修车过桥的这一段经过。那么这样来说,餐厅里监控的时间应该是提早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