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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该杀!
张狰初到辽州,就杀了一对骑马踏青的富贵男女,他先是当着那男子的面将女子百般凌辱,然后将这对男女活活钉死在地上,看着他们流血而亡,好心好意让他们做了对亡命鸳鸯,这才放声大笑。
时至今日,他还记得那两名个年轻男女的眼神,恐惧、不甘、愤恨,每逢想起,都要让他兴奋许久。
除了杀这些富贵子弟,他也杀宗门出身的弟子,这样即可以磨练自身修为,也算是杀人劫财,不时会有丹药、秘籍入手,对自身修为进境裨益颇大,所以凭借着一股不要命的劲头,他愣是慢慢攀爬到了一品境界。
不过就在前几天,张狰却是意外失手了一次。他在朝阳城外见到了一名似乎是宗门弟子的负剑年轻人,见猎心喜之下,立刻决定埋伏偷袭,不过却未曾想那人的境界虽然要比自己低上一品,但是剑术玄妙,更关键是此人不像以前那些没见过血的宗门子弟,搏杀经验十分丰富,对上自己不但不落下分,反而是让自己吃了个暗亏。
两人总共交手三次,在最后一次交手中,双方都用上了拼命的招数,可在最后关头,张狰到底还是惜命了,在他看来,自己注定是要登顶地仙境界的人,性命金贵无比,又怎么能和这个小子一命换一命?太不划算。所以他选择在最后关头抽刀而走,反倒是被那个小子追杀了一路。
每每想起此事,张狰都有些难言的憋闷,恨不得将那个小子抽筋剥骨,千刀万剐。
只是这几日他走遍了朝阳成,都没能找到那小子的半点蛛丝马迹,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这让张狰胸口那口怨气无处发泄,愈发烦躁。
天色近黄昏,又是徒劳一天的张狰走出朝阳城,向着自己在城外的藏身之处走去,想到师妹那白嫩的身子,不由得加快了几分脚步,既然没法将那小子找出来,就只能先在床榻上发泄下自己这几日的怒气。